根据《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1〕68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院)实际,现发布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2017年度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一、单位简介 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黑龙江省行政学院)是黑龙江省委、省政府直接领导下的正厅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中共黑龙江省委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是我省培训轮训党员领导干部、国家公务员及理论宣传骨干的主渠道,是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和决策咨询的机构。 校(院)座落于松花江畔北方名城——哈尔滨市。校(院)现有教研、教辅部门13个:哲学教研部、经济学教研部、政治学教研部、中共党史党建教研部(党建研究中心)、领导科学教研部(省领导科学研究所)、社会与文化教研部、公共管理教研部、法学教研部、马克思主义学院、决策咨询部(省情研究中心)、学术交流部、图书馆、信息技术部;教职工350人,拥有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教师队伍;3个省级领军人才梯队:区域经济学、领导科学、中共党史(含党的建设);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应用经济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2个独立二级学科硕士学位点:政治经济学、行政管理;3个研究基地:全省哲学社会科学应用经济研究基地、党建研究基地和反腐倡廉建设研究基地;主办的理论刊物《理论探讨》《行政论坛》,均为“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和“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 二、招聘岗位、专业及名额(见岗位信息)(暂未公布)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党的干部教育事业,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和能胜任岗位工作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仪表端正,无外观缺陷,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三)应聘人员第一学历一般要求为公办统招全日制本科,最高学历与上一学历所学专业要求相同或相近,应届毕业生应在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为35(含)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要求40(含)周岁以下,专业急需且特别优秀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7年5月31日)。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四、有关待遇 (一)聘用人员享受由国家和省里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校(院)教职工的相应待遇。 (二)博士研究生:给予安家费7万元,科研启动资金3万元(取得科研课题立项后兑现),正常享受博士津贴每月300元(博士后可在原有300元津贴基础上,再增加300元)。 (三)博士研究生录用须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为10年,服务期限内发生违约,按签订的《服务协议书》约定条款办理。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坚持德才兼备用人标准和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原则,招聘按以下程序和办法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1日至4月30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网站为“龙江先锋网”,网址为:http://www.ljxfw.gov.cn/。 3.注意事项:(1)应聘者需认真阅读填写说明,并详实准确地填写个人报名资料。(2)应聘者的学历、专业及职称研究方向必须与应聘岗位要求一致。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所填报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将进入专业考核环节。资格审查期间,应聘者应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硕士研究生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足3:1的,取消该招聘岗位。教研骨干人才及博士研究生不受招聘名额比例限制。
(三)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2017年5月8日至5月9日。 2.确认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延兴路49号,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组织人事处(二号楼235室)。 3.确认材料:(1)简历一份,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网上打印的报名表一份,本人签字的《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2017年应聘人员登记表》(见附件)一份,一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包括本科、硕士和博士的毕业证和学位证,2017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和研究方向的证明及各类资格证书等)。(3)已参加工作的报名人员还需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4)副高职以上人员还需提交职称证书及职称评审表。 4.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或不能按时进行现场确认的应聘者,将取消应聘资格和录用资格。 (四)专业考核 1.博士研究生、教研骨干人才采取面试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硕士研究生、编辑岗位博士研究生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2.博士研究生、教研骨干人才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低于70分不予录用;硕士研究生、编辑岗位博士研究生笔试占40%,面试占60%,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低于60分不能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低于70分不予录用。 3.应聘人员面试结束后,组织专家当场打分并进行综合评议。如综合成绩排名第一的人员面试得分较低(分数在70分以下),并经专家评委合议,认为其不适合党校应聘岗位要求的,则不考虑综合排名,直接取消该录用岗位。 (五)成绩公示 专业考核结束后,将在“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官网”公示应聘人员测试成绩及名次。 (六)体检、考核 根据应聘人员专业测试成绩和排名等情况,按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的有关要求确定。体检合格者,将对其本人进行考核,考核主要是对拟聘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对体检及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可根据工作需要依次递补人选。经过体检、考核合格后最终确定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拟招聘人选 在“黑龙江省委党校官网”公示拟录取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如拟聘人员因个人原因不能达成双向协议,可根据需要依次等额递补人选。 (八)办理有关手续 公示无问题,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相应聘用合同或协议。录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2017年应届硕士、博士毕业生在正式办理入校手续前,须提供硕士、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及学位证书,否则学校有权不予录用。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赵 勇 (0451)86358390 13936400662 韩继元 (0451)85951998 13351111335 电子邮箱:5594610@qq.com 联系地址:黑龙江省委党校组织人事处(南岗区延兴路49号) 邮 编:150080 原标题: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黑龙江省行政学院) 2017年度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2017年应聘人员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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