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为浙江省属全日制本科院校,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学校位于杭州下沙高教园区。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7个岗位共9人,其中管理岗位6人,专业技术岗位3人。 (一)招聘条件 1、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本公告明确执行的有关政策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17年非教学科研岗位招聘计划表》);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3、具备2017年8月31日前正式报到的条件。 (二)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学历、学位。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报名应聘,对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审查延后至报到时。 2、专业。由招聘单位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 3、工作经历。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笔试、面试等环节工作均由我校自行组织。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4月14日截止。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请完整填写《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一)》(附件2),发送至人事处邮箱rsc@hdu.edu.cn,邮件主题设为“应聘XX岗位+姓名”。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否则取消应聘资格。人事处电子邮箱有自动回复功能,以收到自动回复为准,另外,鉴于以往经常发生gmail、QQ邮箱发邮件丢失的情况,请考生尽量避免使用gmail、QQ邮箱。 3、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学校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有关情况。 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不得低于招聘岗位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有关岗位招聘计划。 4、应聘资格的取得。符合组织考试条件的岗位,学校确定考试有关安排,向通过资格初审者发入围笔试通知后,报名人员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在前。 1、笔试。初定于4月下旬在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下沙校区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将通过人事处网站公告、或短信通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不另行发送准考证。 笔试后,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照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低于招聘人数3倍的,全部入围面试。 2、面试。 面试时间暂定在笔试当日下午进行。采用综合型面试方式,内容主要为岗位工作综合知识,考查要素主要为岗位认知和仪容仪态、口头表达、沟通协调、应急管理、心理素质等综合性能力和素质。 参加面试时,应聘人员应携带下列材料:简历、报名表(贴照片)及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含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不退还)。招聘岗位还涉及职称、职业资格、工作经历等条件的,审验相关材料。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证件不全或证件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的,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自动丧失面试资格。 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该成绩者不能入围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工作参考《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进行。
考核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enshi.hdu.edu.cn/,“招聘信息”栏目);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政务公开/专题专栏/机关事业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纪委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联系电话:0571-86915055。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学校用人部门直接咨询。 单位地址:杭州下沙高教园区(邮编:310018) 原标题: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公开招聘人员(非教学科研岗位)公告 点击下载>>> 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 2017年杭州电子科技大学非教学科研岗位招聘计划表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2017年4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