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科教兴县、人才强县战略,加强我县普通高中教师队伍的建设,我县分别到华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和湖南师范大学等高校专场公开招聘高层次学历高中教师25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职位职数 本次公开招聘职位数共计25名(详见附件1:《博罗县2017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学历高中教师职位表》)。 三、招聘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书或已具备高中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5、身心健康,符合教师职业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对象与资格条件 1、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同时在本科或研究生任意一学段中具有师范类全日制学习经历。 2、所学专业与报考职位的学科必须相一致。 3、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含试讲)、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并在报名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查验核实有关证书、证明。 1、报名时间:以现场公告为准。其中华南师范大学招聘专场定于2017年4月25日上午8:00开始报名。其他专场招聘时间另行通知。 2、报名地点:华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等高校研究生院。 3、报考者一次只限报一所学校的一个职位。 4、资格审查:报考者提供报名表、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或就业推荐表,非师范类研究生还需提供全日制师范类本科毕业证)、就业协议书(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证书和4张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大一寸彩照等材料现场审查,属个人证件原件的,验证后退还考生。资格审查合格的,进入面试环节。 (二)面试 1、面试以“试讲+面谈”形式进行,总分100分。试讲内容为相应学科教材,包括教学设计、教学方法、教学技能、教学效果、基本素质等要点,采用模拟课堂形式进行。 2、面试时间和地点:以现场公布为准。 3、面试程序和要求: (1)采取抽签形式确定考生面试顺序。 (2)面试流程:考生签到-抽签-候考—备考—面试-候分。 (3)每位考生面试时间约15分钟(其中试讲约10分钟)。 (4)面试成绩由5-9位评委听取考生试讲+面谈后予以评定,按除去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评委评分的平均分进行计算。 4、确定签约对象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各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签约对象。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百分制60分(含60分)以上,否则不能确定为签约对象,也没有递补资格。 (三)签订就业协议书 签约对象与用人单位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如出现签约对象弃权,则按报考同一职位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在指定的县级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7天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与政审环节。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核与政审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对体检合格的签约对象进行考核与政审,考核与政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察采用调阅个人档案、提供原单位(学校)鉴定、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博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博罗县教育局网站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 (七)办理调配及聘用手续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应聘者本人放弃的(在通知发出30天内未能配合聘用单位办理好相关调配及聘用手续的,也视为本人放弃),按违约处理。 2、成功聘用的人员为我县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实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享受政府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及优惠政策。同时,实行试用期考核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可享受上岗退费政策的聘用人员,按《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执行。 五、其他 (一)报考者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报考的面试评委或工作人员,要主动回避。在工作中,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做到公平、公正,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纪律。 (三)报考人员必须遵守相关纪律,如有违法、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准参加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四)现场招聘签订就业协议书后,若签约对象违约,需缴交违约金方可解除协议,退回就业协议书。 (五)被聘用为我县教师的,必须与县教育局签订聘用协议书,从聘用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县内调动,五年内不得调出本县教育系统。 六、联系方式 1、咨询部门电话: 博罗县教育局人事股:0752-6624110,752-6297805 2、投诉及监督部门电话: 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52-6291791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在博罗县教育局。 原标题:博罗县2017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学历高中教师公告 点击下载>>>1-2.doc 1.博罗县2017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学历高中教师职位表 2.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博罗县教育局 2017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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