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人事代理招聘管理暂行办法》(华水政〔2015〕225号),结合我校工程训练中心实际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4名,特岗工作人员10名,特制定本公开招聘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人事处负责,工程训练中心具体组织实施。 二、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人事代理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硕士及以上(原则上要求近三年获得硕士学位,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毕业,本科、硕士阶段均获得双证);或获得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一等奖(排名第一者)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6、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 (二)特岗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大专及以上; 6、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 7、原实习工厂聘用人员表现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并优先考虑。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实施方案在我校人事处网站发布。发布时间为2017年4月11日至2017年4月16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为华北水利水电大学花园校区行政楼218房间,每人限报我校1个岗位,请应聘者慎重选报。报名和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时间为2017年4月17日。 报名所需提供材料包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学习阶段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海外高校毕业生须有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一等奖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随即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有需要咨询的,请直接与学校人事处联系。 联系人:张培勇 联系电话:0371-69127269 (三)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包括试讲和实际操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由校人事处具体组织实施。我校将在人事处网站及时公布考试的相关信息。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内容为工程训练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面试方式采取试讲加实际操作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设备实际操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专业技术水平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时间为2017年4月18日。成绩在我校人事处网站上公布。 经学校研究同意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体检人员名单在我校人事处网站公布。体检人员须到任一家我校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豫教资办[2010]8号)执行。我校指定的体检医院如下:河南省人民医院(郑州市纬五路和经二路交叉口)、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郑州市建设东路1号)、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郑州市人民路19号)。体检人员请从华北水利水电大学人事处网页下载《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按照体检表中所含项目体检。若出现体检不合格者,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我校人事处网站上进行公示。 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负责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监督电话:0371-65790233(学校纪委、监察处) 原标题:2017年公开招聘工程训练中心人事代理和特岗人员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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