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一中麦积校区隶属天水市教育局,为完全中学建制,学校设计规模4500人,其中高中3000人,初中1500人。学校于2017年秋季招生500人(高中300人,初中200人)。为加强该校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教育质量,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6]48号)精神和《天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市委办发[2014]68号)规定,招聘教学辅助人员14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并符合下列条件: 1.天水籍生源,持普通高校择业通知书或就业报到证,或学籍证明,且尚未就业的应、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年龄条件:18周岁以上,本科毕业生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及以上学历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2017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 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学校工作的人员。 二、应聘岗位具体条件 应聘人员在满足基本条件的基础上,须符合报考岗位的具体条件。详见《2017年天水市第一中学麦积校区公开招聘教辅人员岗位列表》(附表1)。 三、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 2017年4月19日08:00至4月22日24:00,共计4天。 2.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不进行现场报名,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在指定网站(网址:天水教育信息网http://www.gstsedu.cn/)下载并按本人所报岗位如实填写《2017年天水市第一中学麦积校区公开招聘教辅人员报名登记表》(附表2)后发送至电子信箱:tsyzzkb@vip.163.com(每位应聘者只能填报一个岗位且投递一次报名表)。报名登记表上照片为近期免冠两寸白底彩照,电子版照片大小小于20KB,不得进行PS处理,要求五官清晰。应届毕业生须下载《2017年应届毕业生天水市第一中学麦积校区公开招聘教辅人员资格审查表》(附表4)填写后由高校就业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写出承诺书,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取得规定的证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应聘者要严格按照报名时间要求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2017年天水市第一中学麦积校区公开招聘教辅人员报名登记表》提交后,如发现有错误需要更改的,须持相关证件原件,到天水市一福建山香开招聘教师办公室(以下简称招聘办)填写《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附表3),进行审核修改,不得通过重复发邮件的方式修改信息。更改信息截止日期为4月23日16:00前,逾期不予受理。 3.资格初审 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达不到3:1的比例时,按比例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或取消本岗位招聘,并在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天水教育信息网公告。 资格初审工作于2017年4月23日至4月25日进行,4月27日在网站发布初审合格人员名单。 (二)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本次考试不指定教材,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总分100分,按70%计入招聘总成绩,笔试总分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2.笔试方式: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一律用汉语作答。 3.笔试时间:2017年5月13日上午,时间两小时,具体见笔试准考证。 4.笔试地点:天水市一中。 考试前一周内,考生到招聘办(天水市一中校门西侧国际部)领取准考证,并缴纳报名费150元。 5.成绩发布:在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与天水教育信息网上进行发布。 (三) 资格复审及面试人员确定 1.根据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岗位招聘计划3倍的数量确定资格复审的对象(笔试总分低于60分者不得参加),对达不到3倍数量的职位,笔试总分60分及以上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择业通知书或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身份证以及附表1中岗位条件与要求中的其他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2017年应届毕业生暂未拿到毕业证的,须提供学校就业部门盖章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天水市第一中学麦积校区公开招聘教辅人员资格审查表》原件(附表4)。 3.资格复审后符合条件的人员,由招聘办发放面试通知书。对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或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形成的空缺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笔试总分低于60分者不得递补)。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着重考察应聘者是否具备应聘岗位所必需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时间15分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3.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原件,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总分现场公布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4.面试总分100分,总分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按30%计入招聘总成绩。 5.面试总分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不予录取。 6.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7.面试结束后,由招聘办通过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将面试总分、招聘总成绩(招聘总成绩=笔试总分×70%+面试总分×30%,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及各岗位排序情况予以公示。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各岗位根据招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由招聘办参照国家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招聘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在招聘办指定医院进行且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六)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主要考察了解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应聘人员须向考察组提供原工作单位或学习院校出具的现实表现材料,公安部门出具的无不良记录证明。考察组应如实填写《2017年天水市第一中学麦积校区公开招聘教辅人员考察表》(附表5,须考察组成员填写考察结果并签名)。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资格,本环节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1.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办在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2.公示无异议后,聘用人员持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个人档案、近期白底免冠两寸彩照3张(照片不得进行PS处理且与报名表上照片保持同底)办理聘用手续。 3.对提供虚假证件、证明材料或在公开招聘的各个环节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招聘资格(报名费不予退还),且在今后三年内不得参加全市各级各类招聘就业考试。 4.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由省人社厅统一印制的《聘用合同》,新招聘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正式聘用后,五年内不得调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组织领导及工作纪律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委托市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市教育主管部门和市一中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主体责任单位。 为保证本次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和透明,由市委第二派驻纪检组和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组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 0938—8520553、8215702 咨询电话: 0938—6826919、6826916 原标题:2017年天水市一中麦积校区公开招聘教辅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1-5.zip 1.2017年天水市第一中学麦积校区公开招聘教辅人员岗位列表 2.2017年天水市第一中学麦积校区公开招聘教辅人员报名登记表 3.考生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 4.2017年应届毕业生天水市第一中学麦积校区公开招聘教辅人员资格审查表 5.2017年天水市第一中学麦积校区公开招聘教辅人员考察表 2017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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