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城管处,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县教育局、县人劳社保局、县编办、县财政局《关于2017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7年4月12日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人武部、法院、检察院。 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4月12日印发 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易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易县财政局 易县教育局 关于2017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的实施方案 为满足我县事业单位用人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决定2017年公开招聘83名高中教师(2016年剩余招聘计划23名和2017年招聘计划60名)。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方式、原则 1、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先采取选聘的方式进行,选聘结束后,剩余名额采取统一招聘的方式进行。若选聘完成了招聘计划,则统一招聘不再进行。本次招聘不限开考比例。 2、坚持德才兼备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 公开招聘高中教师83名。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及应聘岗位所需具体条件见《易县2017年公开选招聘高中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选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条件(详见选招聘岗位信息表); 4、2017年应届毕业生暂不能出具毕业证的,出具就业协议书;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人员 1、现役军人; 2、非2017年应届毕业的全国普通类高等学校在读学生;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未经本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应聘的已就业人员; 5、易县特岗教师。 (三)不得应聘人员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审查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公告发布 2017年4月12日至2017年4月28日期间,保定人社局网站(www.hebd.lss.gov.cn)、易县政府网站(www.yizhou.gov.cn)发布招聘公告,由教育局负责在易县电视台发布招聘消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选聘报名地点在易县人社局干部股。报名时间:2017年5月3日至5月5日。 凡符合选聘报名条件的应往届毕业生,进行现场报名。选聘结束后,剩余名额采取统一招聘的方式进行,面向社会另行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报名地点。若通过选聘已完成招聘计划,则统一招聘不再进行。选聘时,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须出具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教师资格证,2017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的提供就业协议书。往届毕业生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信息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相关证明;已就业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应聘证明。应聘人员需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报名实行自律制度。即报名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请报名者保持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主要审核报名人员资格条件,确定参加考试人员,资格审查在报名现场进行,分别由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审核签字。 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附件2),《资格审查表》由考生自行下载,填写完整并张贴近期正面一寸免冠彩照一张(另交3张)。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试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等,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选聘采取面试的方法;统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 1、笔试(统一招聘) 笔试试题采取聘请有关专家统一命题,且在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封闭进行。笔试成绩满分100分。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教育法律法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新课程理念等。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结束后公布考试成绩,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按参加面试人员与用人计划1.5: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达不到1.5:1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2、面试(选聘、统一招聘) 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由县招聘办公室负责组织(方案另行制定)。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每人时间5分钟,每名考生需回答两道题。每个面试评审组由七名评委构成,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其平均分数,评委由县招聘办公室聘请具备评委资格的人员担任。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聘用资格。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3、确定体检人员 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选聘依据面试成绩、统一招聘依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考生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当总成绩相同时,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为:学历层次较高的;符合报考岗位规定学历毕业时间较早的;生源地为本县的;出生时间晚的。 (四)体检 往届毕业生,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生参加体检。在易县具备二级乙等以上(含二级乙等)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负担。无故不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以复检一次,复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 2017年应届毕业生,在7月31日前提交毕业证、报到证,先签定就业意向协议书,待正式毕业后,再进行体检(已在学校体检合格的,只须将体检表提交县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审核)、考察及公示环节,逾期视为放弃。 (五)考核 考核主要对个人档案和近年来的现实表现以及报考条件进行审查。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如在体检、考核阶段不合格,或在公示期间,有人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而取消拟聘用资格,或考生主动放弃聘用资格所空出的岗位,选聘依据面试成绩,统一招聘依据总成绩,按岗位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一次。分数相同时,优先递补的顺序同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 五、聘用审批 (一)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拟聘人员入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二)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管理权限报县人社局审批后,按有关规定填写《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签定聘用合同,办理人事、工资、编制等相关手续,列县教育局下属全额事业编制,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一)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面试通知单》的,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察其中一项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聘用到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工作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要主动提出回避。 (三)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要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四)严肃招聘纪律。对有违反下列规定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违反本方案的其他情形的。 (五)资格审查将贯穿选聘工作始终,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本方案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七、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此项工作的领导,县成立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刘杰(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 副组长:赵广鹏(县政府副县长) 赵永忠(县政府副县长) 刘永田(狼牙山管委会主任、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成员:杨德茂(县政府办公室正科级干部) 王玉霞(县纪委副书记) 卢庆董(县人社局局长) 柳照杰(县编办主任) 贺宝来(县财政局局长) 许俊良(县教育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县人社局局长卢庆董兼任,副主任由县人社局主任科员于建海、县财政局主任科员苑国增、县教育局副局长何国海、县政府办正科级干部杨德茂兼任,负责此次公开招聘的报名、审查、考试、公示和聘用等工作。 附件:1.《易县2017年公开选招聘高中教师岗位信息表》 /uploadfile/2017/0413/20170413111439972.xls 2.《易县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 /uploadfile/2017/0413/2017041311145274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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