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我县教育教学质量,改善教师队伍结构,经县委、县政府批准,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和《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等文件精神,我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0名教师和专业人才,制定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岗位、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计划、岗位、对象。2017年共计划招聘110名教师和专业人才。其中高中教师33名、职业中专专业人才5名,乡镇初中教师22名、小学教师23名(其中村联校教师8名,完小教师15名)、幼儿教师27名。所有岗位均为初级岗位。 (二)报考条件。 1.基本条件:①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②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③身心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④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2.具体条件:见附表1、2、3、4、5、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过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4.有法律法规和省级以上政策规定不能录用为教师的; 5.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和特岗教师的; 6.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考(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7.有其他不宜担任教师职务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 1.发布信息 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衡东教育信息网上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 时间:2017年4月25日至4月30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 地点:衡东县教育局202、207、209室。 形式:现场分类别报名。 (1)县直高中类;(2)职业中专类; (3)乡镇初中类;(4)乡镇村联校类; (5)乡镇完小类;(6)乡镇中心幼儿园类; (7)向阳幼儿园类。 要求: (1)每个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须填写《2017年衡东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7),此表在报名前下载(双面印制)按要求填写好,报名时带到现场确认相关信息。 (3)往届毕业生须提供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 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证和教师资格证还需提供网上查询证明(从学信网和教师网上可以查询),在报名前准备好,报名时带到现场核对。应届毕业生暂时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教师证原件和复印件的,须提供毕业学校相关证明(盖学校公章)、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名前准备好,报名时带到现场确认,但须于2017年7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教师证原件和复印件。 (4)提供2寸近期免冠同底照片(背面写好姓名、报考类别及科目) 2张。其中一张贴在报名表上,另一张上交给工作人员。 (5)每人交报名考务费200元。 (6)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工作人员须进行资格初审。如本人因故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到现场填写《委托书)办理相关手续。 (7)报考人员出生日期以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为准。 咨询电话:0734-5229748,0734-5235040,0734-5235047。 3.笔试最低开考比例 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一般为1:3,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职位,经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报市人社局批准后,可降低开考比例至1:2。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此科目招聘计划,并且在笔试前进行公告。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4.发放准考证 笔试前3个工作日,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到衡东县教育局政工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5.笔试 方式:闭卷。 时间:2017年5月13日 地点:衡东一中 招考对象 | | | | | | | | | | 只考专业知识(每人限考一科),笔试内容为国家新课程初中、高中相应科目文化知识,满分为100分。 | | |
自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两天内,需要查卷的考生可到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办理有关查卷手续,逾期不再接受查卷,查卷按高考查卷规定办理。查分结果若有偏差,严格按实事求是的原则予以纠正,并及时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 6.资格审查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对象。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包括笔试前初审、面试前复审,考核时终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则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并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审查和资格审查不合格而造成招考岗位拟面试人数达不到招考计划1:2比例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7.面试 在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下,聘请异地评委,评委小组7人,并邀请相关职能部门领导、“两代表一委员”参与监督。 (1)确定面试对象 ①资格审查合格者确定为面试对象。如入围末位名次出现成绩相同的,则末位名次的一并参加面试。达不到1∶2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招聘岗位只招1人且面试对象为1人的,不再核减招聘计划数,招考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职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 ②当出现报考人员因特殊原因放弃面试资格的情况,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但不实行跨职位调剂。 ③对实际参加面试的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又无递补对象的,面试对象可按实际人数确定,但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职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 (2)面试形式、内容及要求: 类别 | | | | | | | | | 包括仪表气质表现、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等内容。 | | | | | | | 同类别同科目内容一致,说课顺序临时抽签决定,说课前40分钟抽内容签,按一节课40分钟设计内容,说课时间不超过15分钟。 | | | | | | | | |
(3)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的方法计算综合成绩。 8.体检、考核和择校 (1)体检。按照1:1的比例,分类别分科目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进行,体检费用自理,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 (2)考核。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核对象。主要考核考生在校学习、工作、生活表现,进一步审查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考核对象需填写《2017年衡东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 (3)择校。分类别分科目进行。高中教师先由研究生按综合成绩的高低选择学校,然后由其他考生按综合成绩的高低选择学校。乡镇中学、小学、幼儿园和专业人才岗位分类别分科目按照综合成绩的高低依次选择学校,如综合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若出现体检、考核不合格的情况,按规定进行递补,同一类别同一科目递补不超过1次。 9.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衡东教育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经领导小组审定,即确定为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列入全额事业编制。此次聘用的教师自到选聘单位报到上岗之日起计算工龄,并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在用人单位工作服务年限不得低于5年。向阳幼儿园的教师暂由县教育局安排到县内公办幼儿园或小学支教。 三、严肃招考纪律 为了确保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的顺利进行,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纪检监察机关全程参与监督,并在教师招聘工作中明确以下纪律规定: (一)明确职责,紧密配合,确保各个环节的工作顺利进行。 (二)严格把好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选报志愿、体检和考核等关口。 (三)所有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严格遵守招聘工作纪律。违反有关规定的,将严格依法依纪进行查处。 (四)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凡与聘用单位主要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聘用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事宜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填通讯方式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部门发布的有关信息,因本人原因影响其招聘考试结果的,由本人自行负责,视为自动放弃。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公告解释及监督电话 若有问题,请拨打以下电话: 衡东县监察局0734-5230801 衡东县委组织部0734-5236281 衡东县编办0734-5188516 衡东县人社局0734-5231109 衡东县教育局0734-5229748、5235052 六、本方案由衡东县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衡东县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 2017年4月13日 衡东教师招考计划及报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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