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我院审判辅助人员队伍,加强对审判、执行等工作的服务保障,本着“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额 书记员10名、司法协警5名(协警限男性)。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高,品行良好,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热爱司法工作,服从组织安排,廉洁奉公,遵纪守法,没有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和刑事处罚。 (二)聘用书记员(含基层法庭书记员)条件如下: 1、具有从事书记员工作的专业技能;计算机中文录入速度每分钟60字以上; 2、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法律专业优先; 3、身体健康。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4月16日以后出生)。 (三)聘用司法协警(限男性),条件如下: 1、热爱法院工作,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管理制度; 2、具有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具备一定的计算机操作技能,同等条件下部队退役士兵或具有体育特长的优先; 3、男身高170cm以上,女身高160cm以上,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4月16日以后出生),有从事警务相关工作经验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4、身体健康,符合《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达标标准。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其他严重处分的; 2、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直系亲属被判处死刑者;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正被立案审查或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正在服刑的;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其他不得聘用为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与方法 (一)报名、资格审查、发放《准考证》 1、报名形式:现场报名 2、时间:2017年4月17日—21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 3、地点:大英法院五楼政治处 4、报名手续:报名前自行下载附件《大英县人民法院2017年度招聘司法辅助人员登记表》,填写后在报名时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1寸彩色免冠照3张,经审查合格的,发放《准考证》。 (二)技能测试(占总成绩的50%) 1、时间:见准考证; 2、地点:见准考证; 3、内容:计算机操作技能测试。聘用司法协警加试:按照略低于《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部分内容执行,男子1000米跑:30岁(含)以下标准为≤4′50〃,31岁(含)以上,标准为5′00〃;男子引体向上。凡体能不合格或不参加体能测试考试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面试(占总成绩的50%)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另行通知; 3、参加面试人员按照招聘人员的2倍确定;不足2倍的全部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员由本院电话通知,因本人原因未能收到通知的,视为放弃。 4、内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自我认识、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临机应变等方面的水平和能力。 (六)公布总成绩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大英法院网站(www.scdyfy.gov.cn)。 (七)体检及考察 1、成绩公布后,根据招聘员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个人承担。 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缺额的,依次等额递补。 3、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招聘岗位要求,由政治处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 应聘者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证件材料的取消其资格。因考察不合格缺额,从所报考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八)签订聘用合同 1、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上岗试用,试用期为2个月。 2、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与劳务公司签订聘用合同;日常管理按照所在部门有关规定进行,政治处负责统一管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工资、福利待遇 (一)工资每月1600元,按月发放,出差补贴与在职干警一致。 (二)聘用期内由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公积金及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 (三)聘用人员系编外人员,不转人事档案。 四、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我院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825-7823806 政策咨询电话:0825-7823810 附件:2017年招聘司法辅助人员登记表 大英县人民法院 2017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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