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民族歌舞团成立于1952年,是国家民委直属事业单位,承担着创作、演出民族歌舞剧目,繁荣、弘扬民族歌舞艺术,培养民族艺术创作及表演人才的职责。经国家民委批准,2017年度我团拟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9名,其中京外生源5名、京内生源4名。根据《国家民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热爱民族文化艺术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及其他条件。 (五)年龄要求:本科生不大于24岁(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大于27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大于35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1)舞蹈表演专业3名,男女不限,本科学历,京外生源1名、京内生源2名。 (2)声乐表演专业1名,男女不限,硕士学历,京内生源,少数民族演唱方式者优先考虑。 (3)少数民族器乐演奏专业2名,男女不限,本科学历,京外生源。 (4)中国舞舞蹈编导专业1名,男女不限,硕士学历,京外生源。 (5)会计学及财务管理专业1名,男女不限,本科学历,京内生源。 (6)公共管理专业1名,男女不限,本科学历,京外生源。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4月14日-2017年5月13日。 报名方式:应聘者需填写《中央民族歌舞团2017年度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报名表》,通过邮寄资料、发送电子邮件、现场报名等方式报名。 舞蹈编导专业,报名时需提供本人2-3部原创中国舞(提倡少数民族舞蹈作品)作品影像资料。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资格条件通过审查的人员以电话或邮件形式通知参加考试考核。 (三)考试考核 由我团艺术委员会及专家组成专业考试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考试。各岗位考试方式如下: (1)舞蹈表演专业只进行面试。 (2)声乐专业、少数民族器乐演奏专业先面试后笔试。 (3)舞蹈编导专业、会计学专业、公共管理专业先笔试后面试。 除舞蹈表演专业外,其他专业初试成绩的前5名参加复试,未进入复试人员不另行通知。 笔试及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察 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处理。体检不合格人员的空缺,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递补。 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水平等情况。 (五)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在国家民委网站和中央民族歌舞团网站进行公示。 (六)录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履行报批程序后,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录用手续。 公开招聘工作由中央民族歌舞团纪委及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对群众的检举、申诉等进行认真核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四、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9号中央民族歌舞团人事处。 电话:010-57052321010-57052319 邮编:100081 网址:http://www.zymzgwt.com.cn 电子邮箱:zymzgwt@126.com 五、表格下载 中央民族歌舞团2017年度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报名表 中央民族歌舞团 2017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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