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惠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以下简称“区安监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亚湾石化区安全生产督查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专业、数量及报考条件、工作职责 (一)招聘专业、数量 此次公开招聘石化区安全生产督查人员共10名,招聘的人员专业及数量如下表所示(专业及其代码参考“广东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序号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机械工程B080201、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B080206 | | | | 临床医学B100301、预防医学B100701、卫生检验与检疫B100407 | | | | | | | | | | |
(二)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热爱安全生产工作。 2、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无违纪违法记录。 3、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级技术职称或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安全评价师等资格可放宽至大专学历,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2年4月30日后出生),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从事所属专业领域相关工作3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30日)。 6、汉语言文学、秘书学和法学专业报考者要求30周岁以下(1987年4月30日后出生),从事文秘、法律相关工作2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30日),文字功底好;法学专业已通过司法考试者可为应届毕业生(于2017年6月取得学历证书)。 7、广东省户籍人口优先。 (三)工作职责 1、负责向石化区企业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协助行政执法人员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情况; 2、督促、指导石化区企业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现场安全管理; 3、负责采集石化区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数据,建立健全各类安全生产台账; 4、负责石化区日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安全巡查工作,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应立即告知企业予以纠正,并落实跟踪整改工作,做好记录并及时报告区安监部门; 5、协助区相关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事故隐患排查工作; 6、定期组织石化区企业开展安全管理情况检查或互查; 7、协助相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石化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等工作。 二、用工方式和薪酬待遇 (一)此次公开招聘的安全生产督查人员不纳入政府编制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 (二)薪酬待遇:年薪约12.4万元(含工资、个人所得税、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 三、招聘程序和步骤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接受报名、笔试、面试、资格审查、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等方法步骤实施。 (一)报名 1、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17年4月20日上午9:00至5月10日下午17:00,报考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的方法进行报名,本次报名不收取费用。 2、打印准考证 通过网上报名的考生,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为5月12日上午9:00至5月15日下午17:00,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等信息以准考证为准。 3、报名要求 (1)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报考条件的专业。 (2)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考试和资格审查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两个部分。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初步定在5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 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安全生产基础知识、报考专业在石化行业的相关运用知识等。不提供或推荐任何考试参考用书。 (3)笔试形式:采取闭卷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4)笔试成绩: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按50%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上查询。 2、面试 (1)确定拟面试对象。笔试后按1:3的比例按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拟面试对象(面试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可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主要包括:综合分析能力、协调组织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专业知识运用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 3、资格审查 面试人员参加考试时,需携以下材料参加资格审查: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等证书以及工作经历证明等。 (三)体检 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依总成绩(考生总成绩=50%×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如出现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区安监局组织拟聘人员体检,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惠州市大亚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由大亚湾区安监分局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报考条件的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相关通知,因考生自己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体检等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考生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五)本公告由惠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752-5562352(区安监分局); 监督电话:0752-5562682(区安监分局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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