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漳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业务开展需要,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3名,现制定如下招聘方案:
一、招聘条件 1、第一学历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漳州市户籍,男女不限,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6年4月1日至1999年4月1日期间出生)。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传染疾病。 4、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热爱工作,服从工作安排,具有吃苦耐劳和奉献精神;无违法犯罪及重大违纪行为记录。 二、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20日--4月23日(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漳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南楼编号3),联系电话:2072739、2072761。 3、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报名后留证明原件、证件复印件),并提交《漳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照片三张。 4、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办法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漳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组织实施招聘考试、考核工作,由市局派人进行监督。 四、考试 1、考试由漳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委托相关部门进行计算机技能操作考试,按分数从高到低依次录用,录满为止。 2、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3、考试成绩有效期一年,工作岗位需要时,可以从中由高到低录用。 五、聘用 聘用人员工作岗位,根据工作需要实行统一调配安排,不服从岗位调配安排的,不予聘用。受聘人员由劳务派遣公司负责管理,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一年一考核,根据工作需要且考核合格,予以续聘;若工作岗位不需要或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辞退。 六、工资待遇 前2个月为试用期月工资1600元,2个月后正式签订聘用合同,月工资按财政相关规定制度执行(含五险)。食宿由个人自行解决,单位概不负责。 本通告由漳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20727392072761联系人:钱志嘉、连莉雯 附件:漳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漳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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