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关于激励引导教育卫生人才服务基层的意见》(川委办[2014]7号)及《关于印发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2015—2020年)的通知》(川办发[2015]107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县公开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40名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音乐、体育、美术专业课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范围及对象 面向全国考核招聘符合岗位要求的2017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7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在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提供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为编制内考聘,考核招聘的人员全部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二、考核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计划考核招聘40名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音乐、体育、美术专业课教师,其中音乐18名、体育16名、美术6名,详见《内江市威远县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温馨提示:报考人员应在确定本人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名称与职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后再提交报名申请表。 三、应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第二十九条的回避规定;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考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热爱教育事业,志愿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聘用岗位任教5年及以上; 5、符合考聘公告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内江市威远县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凡考聘条件中对年龄(对周岁的计算方式为:如35周岁及以下,含在报名首日尚未满36岁的人员)、工作经历等有明确要求的,其计算时限截止时间为本次考聘报名首日(即2017年5月2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纪被招考主管机关取消录聘资格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2日至2017年5月8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6: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威远县教育局办公楼4楼人事股(详细地址:威远县严陵镇南大街30号,联系人:夏良学,咨询电话:13568008410、0832-8222687)。 (三)报名所需材料 报考者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内江市威远县考核招聘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报名表》及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考核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系2017年应届毕业的考生,须出具所在学校开出的能按时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材料; 5.在职人员须出具现所在单位和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报考证明; 6.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四)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县教育局对报考者提供的材料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进行审核。对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发放《威远县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音乐、体育、美术教师考核通知书》(以下简称“面试通知书”)并收取面试考试费80元/人。 资格审查贯穿于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在考核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参考资格或者应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五、面试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4]25号)精神,面试工作在县公招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县人社局”)全程参与指导。 (一)面试方式:面试方式为微型课(其中特殊教育学校聋哑班美术老师面试要求使用手语),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生面试成绩低于75分者不具有聘用资格。 (二)面试考核组:每个考核组由7人组成,人员由县公招领导小组办公室从县外聘请。 (三)面试时间及地点 1.面试时间:具体时间详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的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及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新版临时身份证)参加面试。考生须提前30分钟赶到考场报到,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考生的面试成绩、排名等情况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六、体检 按照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面试成绩相同时,按学历高者优先;如学历相同时,则加试《教育公共基础知识》笔试,以加试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加试成绩相同,则继续加试并以此类推)。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规定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其中聋哑班美术教师岗位的报考人员听力项目可不做要求。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的规定时间内书面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复检项目结果以复检医院出具的结论为准。第一次体检未按时参加或体检不合格以及体检合格后又自愿放弃的,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确定一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因递补人员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以及体检合格后又自愿放弃的,不再递补。体检工作由县组织、人社部门按规定负责组织。 七、考察 考察由考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在县组织、人社部门指导下具体组织实施,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其中:威远县特殊教育学校聋哑班美术教师岗位要考察考生的手语掌握熟练程度)。考察后认为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聘用或因考生自愿放弃的,报县公开招考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确定一次递补(递补人员须进行体检并合格)。因递补人员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考察合格后又自愿放弃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 县组织、人社部门确定拟聘人员后,在内江市人事考试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因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或中途因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选岗、签订合同和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进入选岗环节;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选岗,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选岗。对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选岗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如面试成绩相同,则抽签确定)。选岗完毕(因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按规定程序经县考聘主管机关审定同意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为确保队伍稳定,拟聘人员须与考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最低服务工作年限为5年,工作不满5年的一律不得调动。在服务期内辞聘的,按聘用合同约定执行)。其中2017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须在2017年7月31日以前取得考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和相关资格证书,超过规定时间未提供毕业证书和资格证书以及提供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与岗位要求不一致的,不予聘用,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持人社部门开具的介绍函到考聘单位报到。未经县公开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未按时报到又无正当理由的,从该次公开考聘报名之日起,1年内取消其参加我县事业单位(含机关工勤)公招工作人员的报名资格。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者,一经查实,由考聘主管机关取消其聘用资格,其在3年内不得参加人事招聘考试。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十、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考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对考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考聘工作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考聘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参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人员一律解聘,3年内不得参加人事招聘考试,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威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电话:0832-8222268; 威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832-8241629; 威远县人事考试中心:0832-8243618; 威远县教育局:0832--8222687。 十一、本考聘公告及未尽事宜由中共威远县委组织部、威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威远县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32-8222687、8241629)。 特此公告。 附件:1.内江市威远县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一览表 2.内江市威远县考核招聘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报名表 中共威远县委组织部 威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威远县教育局 2017年4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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