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职业技术学院,于1998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是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现因学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名、实验员6名、入住学生公寓辅导员15名、其他岗位人员11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2.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计划及相关说明 具体招聘岗位(专业)、人数及其他要求详见《2017年金华市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需求表》(附件1),请直接登录金华人才网(http://www.jhrcsc.com)网站查询。 报名注意事项: 1.年龄计算统一截止到2017年5月8日,如年龄在35周岁以下,表述为1981年5月8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工作经历计算统一截止到2017年 5月8日,“工作经历”以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或社保缴费记录等其它有效证明为准,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3.除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生以及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专升本人员或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有特殊要求的按《金华市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需求表》执行; 5.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复审、考察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将取消报考资格。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实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注册及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及缴费确认方式。 时间:2017年5月8日9时— 5月14日17时。 网址: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qssy.zjks.gov.cn)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仅注册不选择岗位,视为无效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17年5月8日9时 — 5月15日17时。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对报考人员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它岗位。 (三)网上缴费 时间:2017年5月8日9时 — 5月16日下午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可在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qssy.zjks.gov.cn)办理网上缴费,缴纳考务费40元。逾期不缴费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报名人员,可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24小时内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退还考务费。 (四)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7年6月5日9时— 6月10日12时。 已缴费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qssy.zjks.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明确的要求参加考试。 (五)笔试 笔试时间:2017年6月10日 上午9:00—11:30 笔试科目:《综合应用能力(A类)》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6月下旬登录金华人才网(http://www.jhrcsc.com)查询。 (六)资格复审和专业(岗位)能力测试 各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1:3确定参加专业(岗位)能力测试人员(不足此比例的,按实际人数)。 资格复审和专业(岗位)能力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2017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和学位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教育部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所需的其它材料;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专业(岗位)能力测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测试资格。 若取得专业(岗位)能力测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测试,将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七)综合素质面试 专业(岗位)能力测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入下一轮综合素质面试环节。 综合素质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总成绩计算 本次公开招聘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分笔试、专业(岗位)能力测试、综合素质面试,其中笔试占40%、专业(岗位)能力测试占30%、综合素质面试占30%计入总成绩。 总成绩可登录金华人才网(http://www.jhrcsc.com)、金华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jhc.cn/2500/list.htm)查询。 (九) 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由金华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 根据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费用自理。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体检、考察放弃或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十)、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金华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jhc.cn/)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开具的拟聘用通知书的有效期内办理报到手续(2017年应届毕业生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书,并在毕业后及时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方可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拟聘用人员体检、考核不合格的或在拟聘用通知书下发前放弃的,由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决定是否进行递补,递补人员需在拟聘用通知书下发前完成,通知书下发后一律不再进行递补。 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七、其它 本次招聘笔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 本次招聘公告由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有关专业、学历、学位和工作经历等具体问题由金华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金华市婺州街1188号 咨询电话:0579-82265017、82267234 联 系 人:费老师、阎老师 原标题: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教师、实验员、辅导员、其他岗位人员简章 点击下载>>>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教师、实验员、辅导员、其他岗位人员岗位表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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