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全区全额拨款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业务骨干7人(入事业专技或事业管理人员编),为确保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选调岗位(见附件) 二、选调基本资格及条件 (一)基本资格及条件 1.全额拨款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具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资历及任职资格条件; 2.中共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好; 3.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 4.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 5.具有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公务员培训处(研究生工作处、干部继续教育学院)、区情调研室(宣传处、广西人口研究所)岗位要求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毕业;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资产管理处岗位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下。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选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过程中被录用(聘用)主管部门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时间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7年4月28日—5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名对象是否符合选调资格条件。 四、报名办法 网上报名。请登录广西人才网、广西人事考试网或中共广西区委党校(广西行政学院)网站,下载并如实、正确填写《中共广西区委党校 广西行政学院面向全区公开选调业务骨干报名表》,填写完毕后将表格及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相关专业资格证书发至gxdxgkzp@gxdx.gov.cn。邮件须附彩色全身照片,并在邮件主题及附件注明“选调岗位+姓名”,如“资产管理处+张三”。我校(院)在收到报名材料后,将回复邮件确认报名成功。如应选人员在报名后10个工作日内仍未收到回复邮件,须联系我校(院)组织人事处进行咨询。
五、面谈、体检、考察 (一)面谈 面谈工作由我校(院)组织相关人员具体负责实施,主要考察应选人员党的理论知识掌握情况、专业知识的运用能力及适应选调岗位工作的能力情况。贯彻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面谈后按照1:1比例安排符合岗位工作条件的人选进行体检、考察,如无合适人选,岗位可以空缺。 面谈时应选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等证书、资料的原件进行资格复审。 (二)体检 体检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由我校(院)统一安排在指定的医院进行和出具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应选者本人承担。不按时参加体检的应选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由我校(院)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综合分析,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考察结束后,写出书面考察意见。经考察不宜聘用为本校(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六、待遇 考察合格后,办理调动入编手续,并享受相应职务待遇。 联 系 人:覃老师 徐老师 联系电话:0771-5576138 5576193 传 真:0771-5576238 5576138 原标题:中共广西区委党校 广西行政学院2017年公开选调业务骨干公告 点击下载>>> 2017年面向全区公开选调业务骨干报名资料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党校 广西行政学院 2017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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