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坚持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人数
招聘总数197名,其中初中教师40名,小学教师155名(含农村幼教岗位23名),县
幼儿园教师2名。(招聘单位、学科及人数见附件2和附件3)
三、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保定市户籍,或生源地为保定。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5月16日及以后出生)。
4.身心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等问题。
5.初中教师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或初始学历为全日制专科毕业,后取得本科学历。
小学、幼儿教师要求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在定兴县公办学校任教一年以上的定兴户籍顶岗教师放宽至全日制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
7.2017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能够如期毕业的证明(包括学历、专业、学制等情况。见附件4)。
8.
语文教师普通话等级为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岗位普通话等级为二级乙等及以上。
9.不具备相应
教师资格者,聘用后必须在两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否则予以解聘。
10.下列人员不具备应聘条件:
受到党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调查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未与原工作单位解除(终止)聘用(劳动)合同和自动离职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7年5月16日—5月22日共七天(含周六、日),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
定兴县教师发展中心(教育局院内临街楼)。
3.报名材料
(1)“定兴县2017年公开招聘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一份(见附件1),分类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考者须提供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后取学历的,还需提供全日制大中专学历毕业证书)、报到证(往届毕业生提供,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证明)、教师资格证(现具备者)、普通话证等原件及A4纸复印件1份;近期小二寸同版免冠彩色照片5张;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
(3)签订服从分配保证书(不签订者,取消报名资格)。
4.岗位调整
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2.5:1时(出现小数时,按进一法取整)将减少该招聘岗位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空出计划调整到其它招聘岗位,并适时公布。
(二)考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考试环节。考试分为
笔试和
面试两项,总分均为100分。
1.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7年6月10日,地点、场次、具体要求等详见《笔试准考证》。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6月7日—6月9日,地点:定兴县教师发展中心。
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中学语文基础知识两部分,满分100分。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教育政策法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
教育学、教育
心理学和时事
政治,占50分。中学语文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初中、高中语文基础知识,占50分,其中初中知识占40分,高中知识占10分。笔试为闭卷考试,题型全部为客观题,考生通过答题卡形式答题(在试卷上答题无效)并通过机读形式阅卷登统。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笔试全程监控录像,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确保笔试工作公平、公正。
6月11日前,在定兴县政府网站和教育局机关公布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
2.面试
(1)按照招聘岗位1:2.5的比例(出现小数时,按进一法取整),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相同的,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为2017年7月2日,《面试通知单》领取时间:6月29日—7月1日,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领取面试通知单。领取地点:定兴县教师发展中心。面试地点及具体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形式
(1)初中、小学为
说课,满分100分。同一专业,安排在同一组别面试,说课内容在应聘岗位涉及专业现行教材中于备考室随机抽取。
(2)幼教岗位为讲故事和才艺展示,两项满分共计100分。
(3)面试成立七人评委组,成绩按体操打分法计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评委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个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线,低于60分者取消后续资格。
(4)面试时只准报抽签顺序号和面试题目,不得报姓名及其它信息。面试全程监控录像,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确保面试工作公平、公正。
(5)7月4日前,在定兴县政府网站和教育局机关公布面试成绩和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x50%+面试成绩x50%。
(三)体检
1.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末位成绩出现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为:面试成绩高的;全日制学历层次高的;毕业时间早的;具备相应学段或以上教师资格的(教师资格学段较高的优先);年龄大的。
2.体检由县人社局和教育局组织,统一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直接交体检单位。
3.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四)考核
通过考试及体检的人员,由人社局和教育局通过审核其毕业生档案、调查原工作单位等方式,考察应聘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水平、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并作出合格与否的评价。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及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在定兴县政府网站和教育局机关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有人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及体检、考核期间不合格或放弃聘用而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在同组别中等额递补一次。总成绩相同时,优先递补顺序同优先进入体检顺序。在完成递补前,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六)办理聘用手续
1.选岗。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后,由教育局组织应聘人员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公开选岗。选岗后五日内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总成绩相同时,优先选岗顺序同优先进入体检顺序。
2.定岗后,为拟聘人员办理入编、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签订聘用合同,填写《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等相关手续。拟聘人员为应届毕业生者,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3.招聘教师在本单位服务期限最短为五年,五年内不准跨乡(校)流动、不准向外系统流动、不准向县外流动,农村学校教师八年内不准向城区学校(县直和定兴镇所属学校)流动。
五、招聘纪律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招聘管理工作岗位或给予行政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根据其情节轻重,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六、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选岗时,均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凡在规定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及其他通知事宜时限内,不按时到场办理手续的应聘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定兴县人社局0312-5875518;
定兴县教育局0312-6917291;
监督电话:定兴县监察局0312-6922527。
附件:1.定兴县2017年公开招聘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
2.定兴县2017年公开招聘初中教师岗位设置一览表
3.定兴县2017年公开招聘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设置一览表
4.学校证明
定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七年五月三日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