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2017年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部分事业单位将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和《杭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杭人社发[2014]380号)等文件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岗位 本次招聘共有7家事业单位推出11个岗位,计划招聘15名工作人员。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及其他情况详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17年部分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报名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8、年龄要求以各招聘岗位的要求为准,35周岁及以下应为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计算以此类推。其他有关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2日。 三、报名程序与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注册报名 时间:2017年5月9日(周二)9时—5月14日(周日)17时。 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qssy.zjks.gov.cn”,点击“2017年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招聘专题”进入报名系统。报名人员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职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在此期间招聘单位不作资格初审,报名人员可更改报考职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5月15日(周一)9时—5月19日(周五)17时。 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最后选定的职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应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名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5月22日(周一)9时—5月24日(周三)17时。 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1日内完成,初审的截止时间为5月25日(周四)17时。 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招考计划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低于3∶1的,予以核减或取消。职位被取消的,允许报名人员改报其他职位。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6月5日(周一)9时—6月9日(周五)24时。 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6、注意事项:①杭州市户籍范围指杭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含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临安市(含在杭高校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及杭州市生源的非在杭高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浙江省户籍范围依此类推);②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与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必须一致;③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以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及其它有效证明为准,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④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将取消报考资格。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各占总成绩的50%(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一)笔试 笔试科目包括《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门(每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时间和科目: 2017年6月10日 上午9:00—11:30《综合应用能力》 下午14:00—15:3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综合应用能力》主要测查报考者的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科目分为A类与B类,为全主观题或客观题与主观题相结合。A类为综合管理类,主要适用于事业单位中以行政性、事务性和业务管理为主的岗位及人文社科类专业技术岗位;B类为自然科学专技类,主要适用于事业单位自然科学类专业技术岗位(具体岗位对应科目详见招聘计划)。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主要测查报考者的基本素质,对基本知识的了解和掌握程度及综合运用的能力,为客观性试题,包括数量关系、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常识判断等。 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和时间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各招聘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不足1:3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实际参考人员确定面试对象。笔试缺考一门科目及以上的,不得入围面试。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将在“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东部人才港(http://www.hedarc.gov.cn/)”上公布。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开发区人社局组织,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017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如尚未取得的,需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因学校原因或者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其他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职业)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等相关证书、劳动(聘用)合同和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浙江省参保人员需开具《浙江省社会保险历年参保证明(按单位)》,其他人员详询当地社保部门,缴费凭证需当地社保部门盖章);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报名人员除需提供以上相应材料外,还要提供详细的个人简历(包括工作实绩情况)1份、正面免冠一寸照片1张。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的、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 资格复审开始2天前,相关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在该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三)面试 面试由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笔试地点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并在“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东部人才港”予以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面试成绩÷2 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及其他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报考单位及主管部门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六、公示及聘用 经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东部人才港”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须在2017年7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详见招聘计划表 [附件下载]: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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