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强招商引资力度,促进我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实现调整转型、科学发展,经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名招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5月至1999年5月期间出生);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相关资格条件。招聘岗位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止2017年5月前的累计工作经历(按月计算)。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报名 (一)报考岗位 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17年启东市事业单位(招商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5月25日15:00。 2.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箱方式提交报名材料。每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①带电子照片的《2017年启东市事业单位(招商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②身份证;③毕业证书;④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 应聘人员将以上报名材料以电子文档形式打包发送到邮箱:qdshyj@163.com,邮件主题为:应聘+岗位代码+姓名。请及时与启东市商务局确认收件情况,联系电话:0513-80929507,逾期未收到邮件的视为未提交报名材料。由启东市商务局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将资格审查情况及时反馈应聘人员。 3.审查通过后,请报考者携带下列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①1寸近期免冠半身照片2张;②《2017年启东市事业单位(招商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手写签名);③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④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⑤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启东市人社局会同启东市商务局负责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领取《准考证》。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将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jsnt.lss.gov.cn)、启东人事人才网(www.qdrc.gov.cn)。报考被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符合其他岗位报考条件的,由启东市商务局负责通知改报名,改报名时间5月27日上午9:00-11:30。 (2)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4)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由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启东市商务局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方式和内容。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招商相关知识,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 2.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3.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启东人事人才网公布。 (二)面试 1.面试对象。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和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面试),不足比例的按实确定。 2.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岗位匹配能力等。 4.面试成绩。面试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三)总成绩计算。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四、体检和考察 1.从面试合格者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招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对象(总成绩出现同分的,取面试高分者;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就进行加试,取加试成绩高分者),并在启东人事人才网公示。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由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启东市商务局组织实施。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启东市商务局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五、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启东人事人才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2.对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一周内由启东市组织人社部门和商务局统一组织部分岗位(同一岗位有两个及以上招聘单位的)考生现场选岗,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出现同分,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依次自主选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时到现场或在现场未选择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拟聘人员由主管部门报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根据核发的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书,用人单位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逾期作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4.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末位出现同分,取面试成绩高者):(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3)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4)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六、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启东市商务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0929507、18862813914 七、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监督电话:0513-80929505 附件:1.《2017年启东市事业单位(招商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2.《2017年启东市事业单位(招商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启东市商务局 2017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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