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实验幼儿园是一所新建的公办性质幼儿园。因办园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和保育员数名(以招生班额确定人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幼儿教师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身心健康,有志于幼儿教育事业。 2.全日制院校中专及以上毕业。 3.具有幼儿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4.年龄要求在198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5.临淄区内幼儿园在职教师(含签订协议人员)不允许报考,外区县人员不受限制。 (二)保育员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身心健康,有志于幼儿教育事业。 2.全日制高中及以上学历毕业。 3.具有保育员证或教师证。 4.年龄要求在198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5.临淄区内幼儿园在职保育员(含签订协议人员)不允许报考,外区县人员不受限制。 二、工资福利待遇 本次招聘的教师、保育员属于合同制,工资福利待遇严格按《劳动合同法》执行。 三、招聘录用程序 1.报名。应聘者须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表(见附件1);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书》或《保育员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教师提供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近期一寸证件照片2张。 2.面试及技能测试。 (1)幼儿教师:面试内容为幼儿园学科教学综合能力(说课、教态、普通话等)。技能测试内容包括幼儿园教师教学基本功(唱歌、弹琴、跳舞、绘画)。考试总成绩按面试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70%计算。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2)保育员:面试内容为幼儿保育知识和保育工作常规。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3.体检。在规定时间内统一组织拟聘用人员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4.聘用。体检合格后,幼儿园公示并通知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20日--5月20日(周六、周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临淄区实验幼儿园(淄江花园小区花园路太公小学北)。 3.面试及技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4.联系人:袁老师 咨询电话:7211779 临淄区实验幼儿园 2017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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