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社事业[2016]4号)有关规定,经县政府同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3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面向具有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高等院校学历或同等学历的留学回国人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3名。详见《2017年范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表1)和《2017年范县一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表2)。 三、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对口(参照《河南省2016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拟录用职位专业类别》); 4、2017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报考,需有学生证、毕业院校开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函,并在2017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报考教师岗位); 5、在编在职人员需经现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方可报考; 6、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5年内不得参加范县组织的所有人事考试的人员; 4、违犯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5、拒绝、逃避服兵役的人员;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方法及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7年范县一中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在濮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pyrsw.gov.cn)、范县网(www.fanxianw.com)、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rsj.fanxianw.com)、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fxrsjbgs)等媒体上发布。 (二)报名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按照公布的岗位和要求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整个考试聘用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必须一致。 1、提交报名申请 报考者于2017年5月16日8:00至5月18日17:00登录濮阳市人事考试网(www.pysrsks.com),点击“网上报名”选择“范县2017年公开招聘”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要求:1.单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证件照;2.格式JPG;3.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将自动向报考者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并妥善保管。 报考资格初审。县人社局及时对报名申请和上传照片进行网上初审,并在1日内提出初审意见。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于2017年5月16日至5月19日12:00之前登录濮阳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期间,未进行报考申请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报名结束后,未进行报考申请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人员应按要求补充或更换,并及时提交审查。 报考人员对初审意见有异议的,需在2017年5月19日12:00之前工作时间内及时与审查单位联系,逾期不予受理。 按报名流程填写报名信息后,请在附件中下载《报名表》,用A4纸填写一式两份,一份自己留存,一份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时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3、网上缴费 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于2017年5月19日17:00之前在网上缴纳笔试考务费30元,报考者须准备好银联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上足够缴费的金额。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4、网上打印准考证 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17年5月25日8:00至2017年5月27日9:00期间登录原报名网站,点击“网上报名”选择“范县2017公开招聘”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A4纸)。 技术咨询:濮阳市人事考务中心,电话:0393-6665582。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实行报名时招聘单位网上初审和面试前现场资格复审的形式进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各招聘岗位报名与拟聘用岗位数比例应不低于3:1。如达不到比例的,相应核减拟聘用岗位数。核减的岗位应用人单位要求,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以调剂到本单位报考人数多的岗位,核减与调剂情况在笔试前予公布。 (四)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笔试内容为:报考范县一中教师岗位的考试内容为报考学科的高中课程内容,报考县审计局政府投资审计中心岗位的考试内容为报考岗位的专业知识,报考其它岗位(含范县一中教导员岗位)的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 考试时间是120分钟(9:00-11:00),报考人员需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符合报考条件的在我县任职期满两年考核合格目前在岗“大学生村干部”、“三支一扶”大学生和从我县入伍或具有范县户口大学生退役士兵,可享受笔试成绩加10分的优惠政策。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应于笔试结束后2日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户口本、在岗证明、合格证书、入伍通知书和退伍证等)到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范县新区板桥路东段人防大楼10楼西1011室)审验登记,逾期不再受理。 笔试成绩及加分情况在范县网、范县人社局网、范县人社局微信公布。 (五)现场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确定拟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同时对这些人员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人选按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在范县网、范县人社局网、范县人社局微信上公布。 资格复审需报考人员本人携带以下材料: 《报名表》1份,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同时提交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报考范县一中教师岗位的还需带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范县一中教导员岗位的还需带工作经历证明原件。 报考县财政局乡(镇)财政所岗位的需带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县审计局政府投资审计中心岗位的,需带两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证明和造价员或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县审计局经济责任审计中心岗位的,需带两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017年毕业的应届生需带身份证、学生证、毕业院校开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函原件及复印件。 正式在编在职人员(公告发布前,已办理完毕辞职审批手续且未在其它单位入编的属无编人员,已提出辞职申请但未在人社或编制部门办结审批手续的在本次招聘中视为在编在职人员)需提供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因考生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确认合格的考生,直接领取面试通知单。资格复审确认合格的考生,请妥善保管面试通知单。 (六)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情况,按所报岗位招聘数量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报考范县一中教师岗位的考生,面试采取讲课(微型课堂)的方式进行,采用现行高中一年级相应学科教材,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语言表达能力、教材分析理解能力、课堂教学组织能力、应变能力、新的教学方法运用能力及逻辑思维能力、专业基本功和举止仪表等,讲课时必须在黑板上进行板书。考生先在备考室抽取所报学科的某一课,备课15分钟,再到面试室面试,面试时间每人不超过10分钟。 报考其它岗位(含范县一中教导员岗位)的考生,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满分100分,面试时间每人不超过10分钟。 面试时,如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组织现有应试人员面试。报考范县一中教师岗位的考生,应试者的面试成绩(原始分数)应达到60分以上;报考其它岗位(含范县一中教导员岗位)的考生,应试者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所在面试考场平均分数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须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面试通知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保留2位小数)。 总成绩出现并列且超出拟招聘人数,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人选。 个人总成绩在范县网、范县人社局网站、面试考点公布。考试总成绩公示后,如出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递补。 (八)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对象。报考范县一中教师岗位的考生体检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报考其它岗位的考生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参加体检的人员、时间、地点在招聘指定网站上公布。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根据体检的有关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出现不合格者,不予递补。 (九)考察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报考公安局岗位的,考察参照《河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之规定),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出现不合格者,不予递补。 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察对象需提供县级及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已就业的需提供原工作单位出具的近2年来工作表现。考察期间不能按时提供人事档案和相关手续的,视为自愿放弃。 (十)公示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报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指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程序办理审批手续,聘用双方签订聘用合同。公示期间有影响聘用问题的,查实后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开始计算,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对新聘用人员进行综合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它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考生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关于本次招聘的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并按要求进行报名。若在报名资格上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纪律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凡在报名资格条件上弄虚作假,或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县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责任。 (三)范县网、范县人社局网、范县人社局微信为本次公开招聘的指定网络平台,有关招聘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平台进行发布,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到人。考生要在报名后密切关注上述网站,以免错过笔试、面试等有关事项。未按时、按要求参加有关事项的,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本次招聘有关信息及相关事项虽然均通过网络平台进行发布,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到人,但应聘者报名时所提供的联系方式也必须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也须保持通讯畅通。如遇到个案需通知个人,因本人填报的联系电话有误或其他原因无法联系到本人,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六、加强领导,严密组织 为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本次考试在范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办公室设在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办具体事宜。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由范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由县纪检委、监察局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0393-8503282 监督电话:0393-8503295 附件:1、2017年范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2017年范县一中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3、2017年范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4、2017年范县一中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5、专业类别说明 中共范县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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