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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教育体育局2017年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招聘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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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10 09:19: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7年最新教师招聘考试内部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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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教育人事制度改革,优化特殊教育师资队伍结构,不断提高特殊教育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越城特殊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越城区2017年特殊教育学校师资需求实际情况,现就2017年越城区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招聘实施办法公布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招聘程序,吸引优秀人才从事特殊教育,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切实提高师资质量。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爱心、耐心,有志于越城区的特殊教育事业,有良好的思想素质、职业道德,遵纪守法。

2.具有与履行招考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身体心理素质。

3.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2017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可提供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三、招聘对象

1.2017年全日制应届特殊教育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2.2016年及以前毕业,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5月16日及以后出生,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已取得小学、中学教师资格证书,仍未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用(含试用)的人员。

四、岗位招聘计划数:3人。报名人数不到招聘计划数的3倍,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绍兴市越城区育才学校三楼会议室(绍兴市越城区八字桥直街25号),联系电话:85228810(钟老师)、85122379(沈老师)。

3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越城区教体局2017年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招聘登记表》(附件1,一式一份,粘贴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照片),并携带下列材料办理报名手续。

(1)2017年应届毕业生:①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②学生证及复印件;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④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学历证明,加盖学校招生就业部门印章;⑤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照片1张(与《越城区教体局2017年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招聘登记表》内粘贴的照片一致);⑥根据招考工作要求需补充提供的其他资料(届时以通知为准)。

(2)其他报考人员:①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②毕业证书及复印件;③教师资格证及复印件;④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需提供由工作单位出具的非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用(含试用)人员证明并加盖工作单位印章;⑤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照片1张(与《越城区教体局2017年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招聘登记表》内粘贴的照片一致);⑥根据招考工作要求需补充提供的其他资料(届时以通知为准)。

六、考试形式及内容

考试形式为笔试面试

1.笔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主要内容为教育基本知识及特殊教育学科专业知识。

2.面试

根据参加笔试后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3倍确定面试入围人员。

面试为课堂教学能力考核,着重考察教师特殊教育能力水平及教师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七、考试时间

1.笔试时间及地点:2017年6月4日,鲁迅小学和畅堂校区。

2.面试时间及地点等另行通知(具体安排在《越城教育体育网》上另行公布)。

八、体检、考察与录用办法

1.招聘考试计分方法。(1)笔试,满分100分,按50%计入总分;(2)面试,满分100分,按50%计入总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列前)按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并在《越城教育体育网》上公布成绩和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缺额不再增补。

3.考察。应届毕业生以审查本人档案为主;其他人员主要到相关部门考察其政治思想素质、工作表现等情况。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执行,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招聘要求的,取消录用资格,缺额不再增补。

4.录用。根据体检结果及考察情况,在《越城教育体育网》上公布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人员与用人单位于2017年7月15日前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大学时受过警告及以上处分且毕业时还未撤销、未能正常毕业以及工作期间受过党纪政纪等处分的人员,不予录用。

拟录用人员的学籍档案审核后发现提供的相关证件、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等,不予录用;已经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缺额不再增补。

拟录用人员的学籍档案审核后,公布录用人员名单。录用人员于2017年8月中旬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可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报到证报到并办理录用手续(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告),逾期不报到视作自动放弃。

5.新录用教师第一年为试用期,由用人单位与毕业生本人签订试上岗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工作人员3年内,除国家政策规定外,不允许调动。违反聘用合同约定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九、其他规定

1.参加2017年招聘考试未按规定参加体检、未按时择岗或未按时报到的,不得参加2018年越城区教育体育局组织的相关招聘。

2.成立由区监察、人力社保、教育体育等部门人员组成的教师招聘工作监督小组,全程指导、监督教师招聘工作,对违反招考纪律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监督电话和电子邮箱,电话:85120596、85148703,电子邮箱:ycqjtjjcs@126.com

3.本办法仅适用于2017年越城区特殊教育教师招聘工作,今后招聘办法若有调整,则按新办法执行。

绍兴市越城区教育体育局

2017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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