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司法警察及书记员,招聘条件及有关事项如下: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毕业证和学位;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及法律法学相关专业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应聘司法警察的退伍军人学历放宽至高中; 2、本科报考年龄不超过26周岁,硕士研究生报考年龄不超过28周岁,退伍军人报考年龄不超过24周岁(年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 3、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4、未受过刑事、行政处罚。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司法警察及书记员19人,主要从事安保以及审判执行辅助工作。 三、用工形式及福利待遇 用工为人才派遣形式。 四、报名时间 2017年5月11日至5月17日。 报名咨询电话:0543-6360373。 报名人员需完整填写《招聘司法警察及书记员报名表》(附后),[url=mailto:%E5%B9%B6%E5%B0%86%E6%AD%A4%E8%A1%A8%E5%8F%91%E8%87%B3wdfyzgk@163.com]并将此表发至[/url][url=mailto:%E5%B9%B6%E5%B0%86%E6%AD%A4%E8%A1%A8%E5%8F%91%E8%87%B3wdfyzgk@163.com]wdfyzgk@163.com[/url]。 五、测试及面试 经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电话通知参加面试及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面试 面试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 (2)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3)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无犯罪证明》原件一份。 2、测试 (1)司法警察体能素质测评。测评内容为:1000米跑、俯卧撑。以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训练大纲》入警训练科目六为标准。体能素质测评由无棣县人民法院组织实施。 (2)书记员技能测试。测试内容为中文录入(看打、听打)。 六、录用 1、面试、测试、体检合格的,招聘单位电话通知本人报到上岗; 2、试用期满组织综合考察考核; 3、考察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4、聘用期间,如遇政策性清退,则按上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二0一七年五月九日 招聘司法警察及书记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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