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2017年中共天津市水务局委员会党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其它资格条件; 5.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6.本市户口; 7.留学人员不做外语水平要求。 二、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对外委托服务方式进行,笔试委托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面试委托天津市水务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为2017年5月12日,统一在天津人事考试网(www.tjkpzx.com)和天津市水务局信息网(www.tjsw.gov.cn)发布。 (一)笔试 笔试委托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参加全市集中笔试,具体要求及安排见“天津市2017年上半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二)面试 面试组织委托天津市水务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面试试题由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提供,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形成的岗位空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市有关规定,经天津市水务局批准后,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体检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单位根据需要,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察 招聘单位根据笔试、面试、体检结果,按照德才兼备、录用岗位要求的标准,对合格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成绩、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考察结果及拟确定聘用人选报市水务局审核。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经市水务局审核同意后,统一在天津市水务局信息网(www.tjsw.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验证录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已确定的聘用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英语成绩单及招聘岗位要求的所有证书及证明材料的原件,于指定时间到招聘单位办理验证录用手续,验证不合格的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录用资格,验证合格后招聘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 公示期中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录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录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咨询电话:022-23332622 监督电话:022-23333605 原标题:中共天津市水务局委员会党校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中共天津市水务局委员会党校 2017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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