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指导文件
本次招聘遵照都教发[2017]22号都江堰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中小学临聘教师、幼儿园临聘教保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执行。 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岗位: (一)幼儿园教师 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 道德; 2.身心健康,能坚持受聘岗位的正常工作; 3.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具备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二)保育员教师 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幼儿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无违纪违法行为。 2.幼师及以上学历(含职业中学幼师班)。 3.40周岁及以下(现幼儿园临聘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4.身体健康。 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初审 时间:2017年5月2日至2017年5月21日。 要求: 1.学校招聘工作小组对投递的报名表按照招聘要求进行初步审查,对符合要求者,通过电话通知本人到校进行现场确认及报名。 2.报名表递交方式:传送电子邮件至邮箱1486663640@QQ.COM,报名表见附件。 (二)现场确认及报名 时间:2017年5月23日 地点:都江堰市安龙幼儿园(都江堰市安龙镇盆景路101号) 要求: 1.报名者须带上纸质报名表一份(本人签字)、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毕业证、及各种奖状(验原件、收复印件)到学校招聘工作小组进行现场确认及报名。 2.现场交两张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3.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4.资格审查贯彻整个招聘过程,一旦发现违规,取消聘用资格,后果由本人承担。 (三)面试(6月) 具体面试时间电话通知,具体程序考核时通知。 (四)体检 体检人员在规定时间之内到指定二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因素而出现的缺额依次递补。 递补人员由学校招聘工作小组及时公示。 (五)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为拟聘人员,由教师招聘工作小组在相关网站、报刊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间若发现有不符合条件或违法乱纪者,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 (六)录用 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2017年6月参加岗前培训,9月正式上岗。 学校实行合同制,新进聘用教师劳动合同原则上签订一年,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后,经学校年度考核合格且符合学校续聘条件的可续签合同。 经录用后自行放弃的人员记入学校招聘诚信档案,三年内不得再参加都江堰市安龙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 四、纪律与监督 为规范公开招聘工作,招聘全过程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87250927(张老师)13980945201(谢老师) 本通告由都江堰市安龙幼儿园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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