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结合我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监督指导和湖南省经信委的领导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学校组织人事处,具体负责协调、组织招聘工作事宜。校纪检监察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思想素质与业务素质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学历层次与实际能力相结合的原则。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求实创新精神,具备良好的身体与心理素质; (三)热爱职教事业,纪律观念强,作风扎实,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关爱学生,富于进取;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及其它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国外、境外学历认证书)须于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见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湖南省经信委和轻工高级技工学校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26日至2017年6月7日(现场报名休息日除外)。 2、报名地点:湖南轻工高级技工学校组织人事处(湖南省醴陵市狮子坡街3号)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两种方式,每个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现场报名:请应聘者自行到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表格下载中心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同时携带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应届毕业生凭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信网学历学位查询证明、职称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3张,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直接到湖南轻工高级技工学校组织人事处(湖南省醴陵市狮子坡街3号)报名。 网上报名:请应聘者将本人手写签名确认的《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连同现场报名所要求的相关证件、材料的扫描件打包发送至234241416@qq.com邮箱,在邮件标题中注明:应聘岗位+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姓名+教师招考论坛。 应聘人员请如实填写提交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因本人填写信息错误的自行负责;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在湖南轻工高级技工学校网站公示。网上应聘报名人员请在考试前携带相关证书及材料原件供核查。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主管部门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同意,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采取笔试、试教、实操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30%、试教占综合成绩的30%、实操占综合成绩的40%。 笔试:符合资格条件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应聘岗位专业知识。 试教、实操: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试教、实操人选。试教采取授课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的教学能力、专业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等。实操主要测评应聘者的动手能力。 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各环节考试成绩在湖南轻工高级技工学校网站公示。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综合成绩相同的,以实操成绩为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主要内容为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现、工作能力、是否违反政策法规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经审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被聘人员享受学校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23677897(学校组织人事处:胡老师、王老师) 监督电话:0731-23238980(学校纪委) 附件:湖南轻工高级技工学校2017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湖南轻工高级技工学校 2017年5月16日 附件:2017年湖南轻工高级技工学校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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