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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常州市溧阳市教育系统2017年公开招聘69名幼儿园教师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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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24 09:50: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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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6]1号)精神,经溧阳市政府和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6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三)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本科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应届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其他人员须常州市户籍或生源;

(四)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时间截止到2017年6月6日);教师资格正在申请者必须在2017年7月31日以前取得证书。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等近亲属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报考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报名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报考人员可通过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溧阳市教育局网等查询招聘岗位及具体岗位条件等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http://gkzk.liyang.gov.cn

1.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时间

2017年5月31日9:00—2017年6月6日16︰00

2.缴费确认时间

2017年5月31日9:00—2017年6月7日16︰00

3.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凡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4.资格初审通过后一般不再变更报考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可以改报其他符合资格条件的岗位。报考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与考试考核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内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并进行网上缴费确认。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笔试费100元。

6.未按时在网上缴纳报名笔试费的视为未报名。上传照片或网上缴费有困难的,请与市人社局联系,联系电话:(0519)87269151。

7.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在简章发布网站公告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17年6月8日9:00—16: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2017年6月15日9︰00起在(http://gkzk.liyang.gov.cn)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考试考核采用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7年6月25日(周日);

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2.笔试内容:教育理论和教材教法,教育理论以普通教育学心理学为考试范围,教材教法以学前教育为范围。

3.笔试分值:100分,合格线为50分。

4.成绩发布:笔试成绩将在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溧阳市教育局网站公布,请考生自行登录查询。

(二)资格复审

1.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岗位001至012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若该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岗位013至019按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若该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不足1:5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名单将在溧阳市教育局、溧阳市人社局网站公布。

2.在面试前由溧阳市教育局、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取得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并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三)专业技能测试

1.专业技能测试时间:7月6日(周四),地点另行通知。

2.专业技能测试内容:绘画、讲故事、自弹自唱、舞蹈,具体要求如下。

绘画:现场命题创作。

讲故事:现场指定材料讲故事。

自弹自唱:现场指定歌曲自弹自唱,乐器为钢琴。

舞蹈:曲目自定。

3.专业技能测试分值:100分,其中绘画25分、讲故事25分、自弹自唱25分、舞蹈25分。专业技能测试合格线为6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4.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70%,

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四、体检与考察(政审)

在专业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由体检人选自理。

因体检不符合要求出现缺额的,在专业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监督。考察内容主要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况。

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专业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组织体检、考察(政审)。

五、公示

根据考生体检与考察结果,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简章发布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报考人员监督。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

1.7月下旬,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根据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规定要求签订聘用合同。拟聘人员办理报到聘用手续时未按规定时间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教师资格,视为不具备报名条件,不予聘用。

2.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除关系。

3.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各环节出现的缺额,在专业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出现缺额不再递补。

4.被聘用人员5年内不得以商调的形式离开溧阳市教育系统。

七、咨询与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519—87228084(教育局)、87269151(人社局)。

监督举报电话:0519-87269296。

八、本简章由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溧阳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2017年溧阳市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简介表

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溧阳市教育局

2017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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