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城乡统筹发展,促进应历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缓解就业压力,鼓励和支持更多的高校毕业生从事基层管理工作,青河县统筹城乡就业和培训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人员。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岗位 各乡(镇)、社区劳动保障所(站)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15-2017年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专业不限,青河县户籍或生源。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2、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坚定、品行端正,在校或在原单位期间表现良好。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服从组织分配。 6、2017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由所在学校出具的当年正常毕业的书面证明材料,材料中要注明学历层次、所学专业及培养方式,并于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原件,否则将自动解除聘用关系。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23日-2017年5月27日,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 2、报名地点:青河县人社局一楼人力资源服务大厅。 联系电话:李娜8825507、18097553535 金萍8824013、18097553286 3、报名费和笔试费标准:报名及笔试考试费按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执行。报名费每人15元,笔试费每人每科40元。 4、报考人员需交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2张。 5、需提交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同时提供从学信网上下载的学历证明一份。 6、面试入闱人员需提供政审表,政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笔试成线依次递补。 (二)笔试 1、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一律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考试。笔试采用闭卷答题方式进行,笔试总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2、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报考人员在笔试总成绩上加5分。 3、笔试时间:2017年6月2日。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4、笔试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 5、笔试成绩公布:青河县政府网公布。 (三)面试 1、面试入闱人员的确定: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排名确定,所有岗位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相同者占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达不到规定入闱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不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及费用:面试时间2017年6月6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费40元。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采用汉语答题,不加分。 4、面试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 5、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当场公布。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如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将进行加试,加试为面试,按加试后总成绩高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五)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生对体检有异议的,可以复核一次并作为最终体检结果)。 (六)公示 对笔试、面试、体检全部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通过青河县政府网进行公示。 (七)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依照相关政策,办理聘用手续,聘用期限为三年,三年到期自动解除聘用关系。 五、招聘人员待遇 招聘人员工资待遇为2644元/月(含社会保险,包括单位承担部分和个人承担部分)。 六、招聘人员管理 1、聘用期限内,被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服务协议,一年一签。 2、被聘人员由青河县统筹城乡就业和培训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分配到各乡(镇)、社区劳动保障所(站)工作,不服从分配者,不予聘用。 整个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有关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组织部门监督。 本简章由青河县统筹城乡就业和培训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青河县统筹城乡就业和培训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5月23日 附件: 1、青河县统筹城乡就业和培训领导小组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管理岗位人员报名表 2、政审表 /UploadFiles/tzgg/2017/5/201705231257109626.doc /UploadFiles/tzgg/2017/5/201705231257272986.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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