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和满足第一幼儿园发展的教学需要,经区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会选调9名幼儿园在职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考选岗位和计划 本次公开选调9名濂溪区第一幼儿园幼儿教师。 三、报考范围 考试选调对象为濂溪区以外任教的正式在编在岗幼儿园教师,在公办幼儿园任教年限不少于3年。 工作经历期限和年龄均以2017年8月31日为截止计算,下同。 四、选调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没有违法违纪行为,身体健康;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2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4、教学业绩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获得县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等个人荣誉称号;(2)近三年内(2014年1月1日及以后)获县区级及以上基本功竞赛一等奖或市级说课、赛课、教玩具制作二等奖及以上。 5、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未违反计划外生育政策。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12日9:00至2017年6月16日17:0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现场到濂溪区第一幼儿园行政办公室报名(地址:濂溪区莲花镇学府路98号),咨询电话:18070521231,联系人:沈筠。 3、报名事项及要求:报名时,报考者需携带报名表(详见附件)、近期正面免冠彩照2张、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要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诚信报考主要指二方面内容:一是报名时不审查档案及编制情况,仅对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及证件进行审查。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应先进行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因不符合资格条件被取消资格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二是报考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考生联系而影响考试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六、面试 公开选调方式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选调计划数与报名资格合格数比例不低于1:2,否则按比例核减计划。报名结束后,统一由区人社局、区教育局资格审查后通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1、面试内容:课程演示(40分)、绘画(20分)、舞蹈(20分)、弹唱(20分)。 2、面试要求: (1)课程演示:由评委组现场出题,报考者可以以说课的形式展示、也可以以微型课的形式进行,时间控制在8分钟以内。 (2)绘画:根据现场给出的主题,15分钟时间内完成一幅主题绘画作品。要求紧扣主题,画面饱满、富有童趣。 (3)弹唱:分为自选曲目和抽选曲目两部分,自选不限题材,报考者可自主选择熟悉的曲目进行现场展示;抽选部分为当场抽选一首儿歌,现场练习100秒后,在80秒内将抽选曲目弹唱出来。 (4)舞蹈:自行准备一段成人成品舞蹈,时间控制在2分钟之内。 七、审查和体检 1、资格复审。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由高到低,按照考选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人选并告知考生。由区人社局对入围人选的干部档案、进入事业单位途径、编制情况审查,对出现档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经核实后取消资格。 入围人员需填写调动申请表,并且由调出地幼儿园、教育局、人社局同意调出盖章,需在面试结束后两周内(10个工作日)交给濂溪区第一幼儿园后进入体检程序。如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提供同意调出的调动申请表,取消资格,依次递补。 2、体检。由区人社局对档案复审合格人员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教师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负责收取,由考生个人承担。 3、综合政审。区教育局负责对体检合格考生的教学表现、综治、计生等情况进行审查,并出具综合政审报告。 八、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1、确定人选和公示。考察、体检结束后,对拟选调人选在濂溪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2、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九、监督、咨询电话 区人社局:0792—8270059 区教育局:0792—8170582 本公告由濂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报名登记表 濂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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