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审判工作需要,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审判辅助、行政人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管理方式 计划招聘审判辅助、行政人员20名,从事审判辅助性或行政事务性工作,在法官的指导下履行以下职责: (1)办理庭前准备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2)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3)担任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4)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5)审查诉讼材料,协助法官组织庭前证据交换;(6)协助法官组织庭前调解;(7)受法官委托或者协助法官依法办理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措施等;(8)受法官指派,办理委托鉴定、评估等工作;(9)根据法官的要求,准备与案件审理相关的参考资料,研究案件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10)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审判辅助性工作;(11)完成其他行政事务性工作。 二、招聘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自愿从事审判辅助、行政工作,自觉学习司法规范和礼仪,服从安排,爱岗敬业; 2.本人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无酗酒、赌博等不良嗜好,严守审判纪律;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有从事审判辅助工作经历、法学专业或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优先考虑;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5月27日以后出生);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良好身体条件。 三、薪酬待遇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薪酬待遇不低于3000元∕月(含基本工资、绩效、个人自缴和单位上缴保险费部分)。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6月15日止。 2.报名方式:如实填写个人简历表(见附件),发送到电子邮箱1783451225@qq.com。 (二)资格审查 由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组织人员对报名参加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择优通知参加面试。 (三)面试: 由招聘单位组织进行。参加面试者请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面试、庭审录入测试: (1)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 (3)学信网个人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4)相关法律资格证书、荣誉证书、技能证书等; (5)小两寸彩色照片1张。 (四)体检 由本院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察 由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对象进行考察。通过查阅档案、实地考察、面谈等方式,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根据考核情况综合酝酿确定录用人选,并由用人单位依据相关规定精神,在试用期满合格后,决定办理入职手续。 联系人及电话: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政工科李可0773-5800512 附件:个人简历表.docx 二0一七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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