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报考人员需携带报名时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亲自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有:
1.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 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 学历证书、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 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 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6. 近三年教学成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7. 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2张;
8. 《嵩明县教育系统2017年公开选调优秀教师报名表》;
9. 本人签字的《嵩明县教育系统2017年公开选调优秀教师报名承诺书》(原件一份);
10. 属夫妻两地分居的还应提供:结婚证、配偶单位工作证明、配偶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报名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秦老师、杨老师
电话:0871—67914846
(三)面试
1.考试直接采取面试方式进行。经资格审查,各岗位选调计划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达到1:2方可进行面试。各岗位选调计划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低于1:2的,相应削减或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计划裁减情况及面试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2. 面试主要考核选调人员的教学能力,面试方式为说课,说课时间为15分钟以内。课题现场抽签决定,课题为中学相应学科教材内容或小学相应学科教材内容,每位选调人员抽取课题后有30分钟准备时间。
3.面试总成绩为100分,最低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在中国·嵩明网公示5个工作日。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
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面试成绩并列的,根据夫妻两地分居优先条件确定体检人员,若该岗位无夫妻分居人员,则以教龄长者确定体检人员。
面试成绩公示期满后,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
2.考察
体检结束后,嵩明县教育系统公开选调优秀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参照事业单位选聘人员考察相关规定对拟选调人员进行考察工作。
3.递补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选调资格,因此产生的空缺岗位可根据面试成绩排序从本岗位合格分数线以上应试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调动与聘用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将在中国·嵩明网公示拟选调人员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拟选调人员需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选岗。选岗结束后,拟选调人员须在规定期限内按有关规定办理完人事调动手续到选岗学校报到,学校按现行人事制度办理入编和聘用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1.选调工作由嵩明县纪委全程监督。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面试资格和选调资格。报考人员报考前须认真阅读《嵩明县教育系统2017年公开选调优秀教师报名承诺书》(附件3),资格审查时与审查材料一并签订《嵩明县教育系统2017年公开选调优秀教师报名承诺书》。
2.报考人员报名表所填写的联系电话要确保畅通,如在选调工作期间因电话联系不上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本人负责。
3.报考人员如要放弃公开选调资格,须于面试前三个工作日内向嵩明县教育系统公开选调优秀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
4.选调期间,报名信息、计划调整、考试成绩、体检考察人员、拟选调人员公示等相关事宜将在中国·嵩明网公布。请报考人员注意查阅。
监督电话:
嵩明县纪委 0871—67911125
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1—67913814
本《公告》由嵩明县教育系统公开选调优秀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原标题:嵩明县教育系统2017年面向全省公开选调优秀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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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嵩明县教育系统2017年公开选调优秀教师计划表
2.嵩明县教育系统2017年公开选调优秀教师报名表
3.嵩明县教育系统2017年公开选调优秀教师报名承诺书
嵩明县教育系统公开选调优秀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嵩明县教育局代章)
2017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