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是山东省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是目前全国32所独立设置的公办艺术院校中唯一一所工艺美术学院,是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和艺术硕士(MFA)授予单位。学校位于山东省济南市,占地近千亩,现有千佛山校区和长清校区两个校区。 学校坚持以教学为中心,科研、创作为先导,教学、科研、创作相互促进,已发展成为特色鲜明的高等设计艺术院校,成为山东省首批特色名校建设单位。学校现有视觉传达设计学院、建筑与景观设计学院等13个教学单位,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工业设计等28个本科专业,建有艺术设计实验中心、数字艺术实验中心、特种工艺实验中心等9个实验中心。设计艺术学、艺术学、戏剧与影视美术学为山东省“十二五”重点学科,其中设计艺术学为省级特色重点学科;设计艺术学、艺术学为山东省“泰山学者”岗位;艺术设计、动画、艺术设计学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为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艺术学理论、美术学、设计学为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7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46号)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80名,其中初级专业技术岗位31名,中级专业技术岗位23名,高级专业技术岗位26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心健康; 4.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团队协作和敬业精神; 5.初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6月1日以后出生),中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1年6月1日以后出生),高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6年6月1日以后出生); 6.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7年6月1日为截止日期。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和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网站(http://www.sdada.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登录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报名网址(http://zhaopin.sdada.edu.cn/)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学校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学校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提交的个人信息资料及证明材料,需整合成一个PDF格式文件,按顺序排列,大小不超过5M,原件及复印件须在现场资格审核时提供: (1)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由毕业院校开具的专业方向证明; (2)身份证; (3)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须于 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4)个人简介(包括个人发表论著、承担项目、获得的成果、奖励等); (5)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6)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聘书(有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提供); (7)应聘初级辅导员岗位人员需符合以下要求:①中共党员;②在本科或研究生学习阶段担任过一年以上主要学生干部(班长、团支书,校院两级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各部部长,学生会之外的校级学生组织主要负责人)的证明材料;③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等奖励。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报名结束后,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计划。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高级岗位和面向博士招聘的岗位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人选名单的确定: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将在笔试结束后在山东工艺美术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www.sdada.edu.cn/rsc.htm)及时公布。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根据岗位特点,主要采取专业测试、实际操作、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业务能力、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面试总分为100分。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和简化程序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初级岗位及中级岗位(面向博士招聘的岗位除外)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高级岗位和面向博士招聘的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初级岗位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学校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提出聘用意见,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为我校总量控制内正式职工,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弭老师 联系电话:0531-89626191 联系邮箱:zp@sdada.edu.cn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7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4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原标题:山东工艺美术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点击下载>>> 2017年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 2017年6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