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血液管理办公室是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的公共卫生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全市范围内献血、采血、供血和医疗临床用血的日常管理工作。现因业务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以下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质量控制 数量:1名 要求: (1)应届医学类或卫生管理本科及以上学历(定向培养除外); (2)非应届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初级及以上卫生类专业技术职称; (3)具备血液专业知识、熟悉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和质量标准; (4)年龄一般35周岁(含)以下,有相关工作经验的可放宽到45周岁; (5)有医院输血科(血库)、血液管理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工作经验优先。 二.招聘办法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邮件报名方式,其中: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有效期内),计算时间截止为2017年6月20日。请将个人简历(附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照)、学历证明及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复印件)以E-mail形式或邮寄至市血管办。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6月20日。 (二)资格审查 上海市血液管理办公室根据收到的报名邮件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准考通知。 (三)笔试 由上海市血液管理办公室根据报名职位要求组织笔试。笔试内容主要为相关岗位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排序按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四)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等多种方式进行。面试提问以主考官为主,其余考官可做补充性提问。 (五)身体检查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出总成绩,总成绩第一名者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六)考察 由上海市血液管理办公室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七)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及“上海献血网”(本单位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三、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杜老师 联系电话:62190105 联系地址:上海市虹桥路1191号2号楼 上海市血液管理办公室人事财务部 邮编:200051 邮箱:pocky_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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