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局(含下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编外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 采取自愿报名,面谈考核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性质及条件 (一)本次招聘岗位属于编制外用工,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二)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德优,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 2.具有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组织、法纪观念强,能服从单位管理,自觉遵守单位工作制度; 4.30周岁以下(本次招聘报名第一日未满30周岁); 5.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学历可放宽到国民教育本科),专业不限。 三、报名 报名方式可以现场报名,也可以网上报名。 现场报名时间:2017年6月5日至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现场报名地点: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科513室(翠屏区南岸长江大道西段13号)。 现场报名需准备的材料: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时请交《报名表》1份(公告附件下载),需贴上1寸或2寸近期免冠彩照1张,本人学历证书以及能反映本人能力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网上报名形式:请将《报名表》(需插入本人电子相片)、本人学历证书电子图片以及能证明自己能力水平相关证明材料电子图片,打包发送到报名邮箱:3023832178@qq.com(宜宾市人社局人事科工作QQ)。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7日下午18:00,以网络收信时间为准,超过截止时间则不再受理。特别提醒:报名信息务必填写准确,不要发错邮箱。 四、资格初审 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对应聘人员与岗位需求进行初审,择优确定面谈人员。 面谈人员名单在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三江人才网上公布。 五、资格复审及面谈 取得面谈资格的人员应带上身份证参加面谈。网络报名人员还需带上报名材料原件进行复审,原件审核不合格者,不能参加面谈。现场报名人员因在报名时审核过原件,故面谈时不需要进行复审。 面谈采取集中组织、逐个单独面谈的方式进行。面谈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与岗位需要的契合度。面谈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届时电话通知。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面谈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体检人选。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谈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三江人才网上公布。体检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人员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 体检合格后,招聘单位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条件复核审查,若有提供虚假信息和不符合要求情况不予聘用。 七、聘用与管理 经体检、考核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 (一)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3年(含2个月试用期)。 (二)聘用人员统筹安排到本局各科室或下属事业单位工作; (三)工资待遇。月工资2200元左右,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年度考核合格再给予一定奖励。 八、聘用过程中,应聘人员须注意关注三江人才网,保持通讯畅通。若因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九、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理解公告表述。若对公告表述有疑问,可电话咨询。本公告由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报名咨询电话:0831-5103579。 附件:file:///C:/Users/%E9%9B%AA/AppData/Local/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01.gif报名表.doc 2017年5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