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执法力量,提升管理水平,现面向全市公开招聘协管员,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招聘人数和岗位 拟招聘综合行政执法协管员20名,从事一线执法管理工作, 二、报考条件和范围对象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和违法记录; 2、热爱行政执法工作,有事业心和责任感,肯吃苦耐劳,原则性强,具有一定的做群众工作能力; 3、身体健康; 4、年龄20周岁以上(计算至1997年6月)、30周岁以下(计算至1987年6月),退伍军人或中共党员年龄可以上限放宽至35周岁(计算至1982年6月)。 5、湖州市常住户口。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通过公告形式,在湖州市人才网(http://www.hzhr.com/)、吴兴区人力资源网(http://www.wxrl.com.cn/)、吴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网站(http://www.hzzfj.com/wx09/)、吴兴城管执法微博、吴兴综合执法微信公众号等发布公告,公布招聘岗位、条件和范围。 报名时间:2017年6月1日—6月6日(上午8:45—11:45;下午14:00—17:00),双休日正常上报,可以报名。 报名地点:八里店镇西山社区南区58幢309室(吴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人事科),联系电话:2551799;采用现场报名形式(报名表可先下载填好)。 报名人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退伍军人(武警)证(党员还需提交所在支部的证明)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须交本人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2张,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并对报名信息、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按照公平竞争和择优录用的原则,公开招聘区综合行政执法协管员。具体按以下办法和程序进行: 1、面试。对报名人员进行面试,根据面试成绩由局党委讨论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由区执法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付。 3、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主要对考察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4、公示。根据考察情况,经审定,确定聘用对象,并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5、录用。拟招聘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录用资格的,不予聘用。 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人数的,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减少招聘人数。 五、工资待遇 协管员录用后实行人才派遣制,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期间按用工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资,缴纳“五险”。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足额发放工资,缴纳公积金。工作1-3年工资待遇年收入六万(含“五险一金”及相关福利),工资待遇随着工作年限的增加相应提高。 附件:协管员报名登记表 湖州市吴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7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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