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仪陇县公安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8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岗位 | 名额 | 岗位要求 | 刑事侦查大队 | 6 | 限男性,会驾驶、计算机优先 | 交通警察大队 | 8 | 限男性,会写作、驾驶、计算机网络维护优先 | 治管理大队 | 7 | 限男性,会写作、驾驶、计算机优先 | 出入境管理大队 | 1 | 限女性,会计算机 | 涉案财物管理中心 | 4 | 限男性,会计算机 | 特巡警大队 | 37 | 限男性 | 新政派出所 | 2 | 限女性 | 永乐消防中队 | 5 | 限男性、退伍军人,有B照驾驶证优先 | 城西派出所 | 2 | 限男性,会写作、计算机、驾驶优先 | 复兴派出所 | 2 | 限男性,会写作、计算机、驾驶优先 | 日兴派出所 | 2 | 限男性,会写作、计算机、驾驶优先 | 五福派出所 | 2 | 限男性,会计算机优先 | 永乐派出所 | 1 | 限男性、会驾驶,户籍在本辖区优先 | 立山派出所 | 2 | 限男性,户籍在本辖区优先 | 观紫派出所 | 2 | 限男性,户籍在本辖区优先 | 双胜派出所 | 1 | 限男性,户籍在本辖区优先 | 合计 | 84 | |
二、招聘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思想政治觉悟。自愿遵守公安机关各项规章制度; (二)一般岗位:年龄在18-30周岁,男性身高不低于170CM,女性身高不低于160CM。特巡警岗位:非退伍军人年龄在20-25周岁,身高不低于175CM;退伍军人年龄在18-25周岁,身高不低于170CM。年龄以2017年6月1日截算; (三)退伍军人需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非退伍军人需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身心健康、仪表端庄; (五)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刺有非民族风俗习惯的纹身图案和“字、点”的;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及近亲属于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七)上述职位除限定退伍军人外,退伍军人优先。 (八)录用人员需服从分配及岗位调整。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5日(周一)-6月7日(周三),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仪陇县公安局政治处办公室(县公安局三楼305)。联系电话:7227703。 3.报名要求:报名者需按照本公告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书、征信记录、退伍证(退伍军人)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需同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以及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彩色1寸照片4张,并填写报名登记表。 4.报名人员资格审查:由仪陇县公安局政治处按照本招聘公告执行。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体能测试、面试。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各50%,满分100分。体能测试不计算分值,实行合格制。 1.笔试:笔试时间定为2017年6月8日(周四)上午9:30,在仪陇县公安局四楼会议室进行,凭身份证进入考场。 2.体能测试:凡参加笔试的人员须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执行,测试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按测试标准划定合格线,体能测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轮招聘程序。测试时间:2017年6月8日(周四)下午3:30,地点:新政镇宏德中学。 3.面试: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未达到面试比例要求人数时,所有参加体能测试合格人员都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及相关安排将在本局办公楼大厅公示栏予以公布,面试时间:2017年6月12日(周一)9:00,地点:公安局三楼会议室。 4.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的确定: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各50%计算总成绩,并根据笔试、面试情况划定总成绩合格线,总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者,方可进入下一轮招聘环节。 (三)体检与政审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由公安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录用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本公告相关具体要求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者予以政审,政审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经历及学历的真实性等。因体检、政审不合格而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名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工作职责与工资待遇 (一)工作职责 1.协助开展文书助理、档案管理、接线查询、窗口服务、证件办理、信息采集与录入等行政管理工作; 2.协助开展心理咨询、医疗、翻译、计算机网络维护、数据分析、软件研发、安全监测、通讯保障、资金分析、非涉密财务管理、实验室分析、现场勘查、检验鉴定等技术支持工作; 3.参与灭火救援和协助开展消防监督管理; 4.协助预防、制止违法犯罪活动; 5.协助开展治安巡逻、治安检查以及对人员聚集场所进行安全检查; 6.协助盘查、堵控、监控、看管违法犯罪嫌疑人; 7.协助维护案(事)件现场秩序,保护案(事)件现场,抢救受伤人员; 8.协助疏导交通,劝阻、纠正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采集交通违法信息; 9.协助开展社会安全防范、交通安全、禁毒等宣传教育; 10.其他可由辅务辅助人员协助开展的工作。 (二)人员身份及工资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身份为仪陇县公安局合同聘用制工作人员。 特巡警岗位月基本工资2200元(含加班工资);其他岗位月基本工资1600元(含加班工资)。 按国家规定统一购买、缴存五险一金。 咨询电话:7227703 仪陇县公安局 2017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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