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普通高中和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解决一线教师紧缺问题,根据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全面实行公开招聘的通知》(并人社发[2012]33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通高中和幼儿园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及“优化结构、合理配置、按需设岗、按岗聘用”要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本次教师招聘实行定岗招聘,按岗报名,招聘名额为22名。具体岗位及名额见《2017年阳曲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设置表》(以下简称《岗位设置表》)。 三、招聘对象 符合本次招聘教师岗位要求条件的人员。 四、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及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国家统招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报考高中教师岗位,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位;研究生本科起点的,研究方向与本科所学专业在同一学科领域(师范教育类),与所招学科专业对口。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学前教育专业)及以上学历。 3.具有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报考普通高中教师岗位,须具有与应聘学科一致的高中教师资格证。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须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 4.年龄30周岁以下(1987年6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1日以后出生)。 5.太原市户籍或生源地太原市。 6.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条件: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7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到2017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含到2017年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现仍在职的人员。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应聘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五、相关规定 1.在校学生(除2017年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试用期内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均不在本次招聘范围。在读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 2.已就业人员(包括人事代理人员)报考时,须征得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出具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介绍信(在职教师加盖当地教育局公章),人事代理人员可不加盖主管部门公章 3.拟聘用人员属改派的须在改派期内。 4.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本次招聘将拿出招聘岗位的40%作为“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用于公开招聘参加山西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和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到2017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户籍在太原市并从太原市入伍的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予聘用的;以及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均不得报考。 6.本规定贯穿招聘全过程,如有不符合规定者一经发现随时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六、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及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2017年6月1日至6月9日,太原人事考试网、阳曲县政府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12日至6月14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阳曲县教育局。 3.资格初审:报名时,携本人以下证件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者报名有效。 (1)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报名表网上下载,电脑填写打印)。 (2)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如资格证书还没发到手,由发证机关出具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在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近期红或蓝底1寸免冠照彩照3张(照片背面写清本人姓名)。 (5)符合招聘条件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暂不能提供相关证件的,须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和认定机构出具的教师资格证明。 (6)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还须提供《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或服务证书;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还须提供本人退伍证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7)根据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规范职业资格类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价费字[2013]223号)标准执行,报名、考试费110元。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政策。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考者,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 4.如报考人数与该岗位招聘名额之比不达3:1时,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报名人员必须对自己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诚信应聘。凡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伪造、变更有关证件或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报名资格者,在面试过程中作弊等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无论处于招聘过程的哪个程序(包括已聘用),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解聘。 属于在职人员应聘的,应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三)笔试(2017年6月25日) 1.笔试内容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公共基础知识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政策法规等,专业知识为教材教法、教学技能、学生与团队管理和学科知识等。笔试时间为150分钟。 2.笔试采用闭卷形式,满分200分,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各占100分。笔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后计入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各占50%。合格成绩为折算后的60分及以上,不达合格成绩者不得进入面试。 3.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笔试前一天持本人身份证到阳曲县教育局人事科领取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人员须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均不得参加笔试。 4.考生笔试成绩在阳曲县政府网查询。 (四)资格复审(时间另定-阳曲县政府网公布)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复审时间、复审地点详见阳曲县政府网站。 资格复审在笔试成绩揭晓后进行,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名额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复审人员。笔试合格人数不达拟招聘人数三倍的,按笔试合格实有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如有并列,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县招聘教师领导组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主要查验报名材料及《报名登记表》信息及相关证件的原件是否符合招聘条件,进一步确认拟参加面试人员报名时所提供的材料和信息是否真实有效。如因不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被取消面试资格等情况造成缺额,则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方能参加面试。 (五)面试(时间另定-阳曲县政府网公布) 面试分讲课和答辩两个环节,讲课内容现场抽取,独立准备两个小时后,面对评委讲一节课,时间为20分钟,分值占面试成绩90%。答辩内容由评委根据课堂教学内容提问,时间不超过5分钟,分值占面试成绩的10%。面试成绩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字。合格成绩为60分及以上,不达合格成绩者,取消招聘资格。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六)体检及考察 1.按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与岗位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按照《山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到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 2.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要进行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拟任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进行考核,采取审查相关证件、档案和就业报到证以及向公安派出所调查了解的办法进行。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1.经考核合格者,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阳曲县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在规定时间签订就业协议书或聘用合同,并按时报到。 2.应聘人员被正式聘用后,纳入全额事业人员编制,由县人社、编制、教育、财政等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聘用人员服务期10年(含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经人社部门审批后,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期内不准办理调动、调离、辞职等(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况除外),否则按有关规定支付用人单位违约金、培训费等。 咨询电话:阳曲县教育局0351-5521263 阳曲县人社局0351-5521936 监督电话:阳曲县监察委员会0351-5521491 附件:1.2017年阳曲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设置表 2.2017年阳曲县招聘高中(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 3.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 二0一七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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