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城市综合高中是一所国有公办高中,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经禹城市委、市政府批准,2017年面向全国招聘高中教师2人,聘用教师列入市人事、财政编制。 一、招聘计划2人(附件)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往届毕业生,与招聘专业对口。 (二)本科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6年6月13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1年6月13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户籍不限。 (三)取得相应学科的高中教师资格证。 (四)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党的方针政策,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未参加过任何邪教等非法组织,无违法乱纪行为。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现役军人; 2、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5、入学前与具体单位签有定向、委培合同的毕业生,未经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的; 6、在2015年、2016年、2017年各类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考试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考生必须保证电话畅通,以便及时通知) 1、禹城市综合高中现场报名(带齐有关材料,见资格审查1、2款)。 2、报名日期:2017年6月13日至2017年6月16日。 3、考试时间:2017年6月18日上午9点,地点禹城市综合高中。 (二)资格审查 1、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报到证、毕业证、二代身份证、高中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二代身份证、高中教师资格证,以上材料的原件现场查验、复印件留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岗位确定后不得更改。 2、符合条件者上交个人简历一份、一寸近期同底版彩色免冠照片2张,报名费40元。 3、最终确定的各学科报考人数,如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取消招聘计划,取消的该科招聘计划调剂到其它学科。根据笔试成绩和学科计划按1:6的比例确定说课和面试人员(若达不到此比例的按实有人数)。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说课、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30%,说课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10%。试题命题、阅卷和评委均由外地教师承担,由禹城市综合高中负责组织实施,市编办、人社局、教育局参与并监督。 1、笔试按100分命题,时间45分钟。内容为高中教材知识,根据笔试成绩确定说课人员,及时公布成绩和说课时间。 2、说课按100分命题,时间10分钟。内容为高中一年级教材。按学科现场抽签,确定说课顺序和课题,封闭式备课30分钟,教材、教参、教案纸由学校提供,说课时不使用多媒体等电教设备,要求有板书。 3、面试按100分命题,时间3分钟。现场回答评委的1个问题。 (笔试、说课、面试成绩均设最低合格分数线)
4、总成绩 = 笔试成绩×30%+说课成绩×60%+面试成绩×10%。 5、笔试成绩、说课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及时公布。 考生笔试、说课、面试等三项折合成绩和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考察体检、公示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学科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员,若总成绩相同,则按说课、面试、笔试成绩依次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员。考察采取调阅档案的方式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在禹城市教育局网站公示,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五、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后的合格人员,由市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发放《禹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凭《禹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因考生个人原因等原因造成空缺的计划,于2017年7月31日前依据总成绩高低依次予以递补。 六、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将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由禹城市综合高中负责组织实施,人社局、编办、教育局等部门全程参与并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实行招聘条件、岗位、程序、考试成绩、聘用结果等“五公开”。对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报考者,参照中组部、人社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09]126号)执行。 七、联系电话 禹城市综合高中咨询电话:0534—7420228 18866005262 15953760966 监督电话:7365928 原标题:山东省禹城市综合高中2017年教师招聘简章 点击下载>>> 2017年山东省禹城市综合高中教师招聘计划表.doc 禹城市综合高中 2017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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