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2017年辅导员(人事代理)招聘计划为10人,其中男性8名,女性2名。 二、岗位要求 1.具备良好的政治理论基础、政策法规基础和较高的综合素质,热爱高校学生工作,有志于长期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2.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办公自动化、新媒体等信息技术运用能力。 3.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89年1月1日后出生)。 4.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5.具有国家统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本科及硕士研究生均为211、985院校毕业;男性本科毕业院校可放宽至二本类院校。 6.本科或研究生期间有2年以上学生干部工作经历。 7.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 (1)本科或研究生期间担任过学生会主席、副主席者; (2)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 (3)省级以上优秀学生荣誉获得者; (4)校级以上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荣誉获得者; (5)曾经担任过辅导员助理或班主任助理且考核优秀者; (6)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学、国防教育、哲学、法学、社会学、公共管理、民族学等专业毕业者。 三、招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符合条件者请将相关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 1.应聘邮件标题格式:“硕士研究生+姓名+专业+毕业学校”。 2.应聘人员电子邮件中应提供以下材料: (1)应聘人员简历; (2)《学生辅导员应聘申请表》(详见附件); (3)身份证扫描件和近期全身彩照一张; (4)本、硕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就业推荐表); (5)两年以上学生干部经历证明(以聘书、获奖证书或学校证明为准)。 (二)资格初审。学校按照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三)考察环节。学校对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进行考察。 (四)拟定录用人选。学校综合个人基本条件及考察成绩,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 (五)体检及心理测评。拟录用人员统一到学校指定医院体检,并进行心理测评。 (六)签约。根据公示、体检和心理测评结果,研究确定录用人员并签约。 四、其他 (一)本次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15日18:00时。 (二)经考察录用人员,按照人事代理人员进行管理,人事档案和人事关系由人才交流中心管理,录用人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 (三)各类证书以原件扫描形式提供,应聘材料不完整者视为不合格。应聘人员需对个人填写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应聘或录用资格。 (四)凡2016年12月23日之前在xysyfdyzp@126.com邮箱已投递应聘辅导员资料者,不再投递应聘资料,学校将通知资格初审合格者与本次初审合格者一并参加考察环节。 五、联系方式 简历接收邮箱:xysyzp@163.com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9-33720098 原标题:咸阳师范学院2017年招聘10名辅导员(人事代理) 点击下载>>> 咸阳师范学院学生辅导员应聘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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