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进优秀人才,打造名师队伍,提高学校教育教学水平,结合巴南区中小学教师队伍实际,按照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有关规定,现面向全国公开选聘中小学教师。 一、选聘原则及方式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标准,采取考核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选聘范围及对象 全国范围内教育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教师(不含职员和工勤人员)。 三、选聘名额及岗位 公开选聘中小学教师10名,具体选聘岗位见附件1。 四、选聘条件 报名人员需同时具备基本条件和业绩条件之一;所报学科要求与原学校任教学科相同。 (一)基本条件(需全部具备)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记录; 2.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符合本简章中“业绩条件”第一条或第二条的可放宽到4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2017年6月30日); 3.取得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书,从事现学科岗位工作5年及以上。 4. 取得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其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学校领导干部所在的学校岗位。 (二)业绩条件(取得以下条件之一): 1.省级或直辖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特级教师、中学研究员、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教师;省级或直辖市级及以上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省级或直辖市级及以上有突出贡献的教育系统中青年专家。 2.获省级或直辖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部门)组织的赛课(或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 3.获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部门)组织的赛课(或技能大赛)一等奖。 (三)业绩条件可放宽的相关规定。如招聘单位面试后,特别优秀急需的人员,报经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共同审定后,业绩条件可放宽为获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部门)组织的赛课(或技能大赛)二等奖。但按此条件选聘人数不得超过实际选聘人数的30%(出现小数时,按照四舍五入计算) (四)不属于选聘范围人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重庆市巴南区教育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五、选聘程序和方法 全国范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均可在规定时间内按照以下程序报名,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学校的一个岗位。 (一)现场报名。 报考人于2017年6月12日至6月13日持《重庆市巴南区2017年公开选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教师资格证、获奖证书或荣誉证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至招聘学校(本人报考学校)现场报名。 各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2及以上比例,经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认定的紧缺人才或特殊岗位,且达到“业绩条件”之一的可放宽开考比例至1:1。
(二)面试考核 1.招聘学校面试。各招聘学校根据学校、学段、学科、岗位特点,组织本校的骨干教师对报考人员进行面试,面试分值为100分,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如应试人员达到“业绩条件”之一的也可按照1:1的比例),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主管部门考核的人员。若最后一名考核人选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情况,则均进入主管部门的考核。 2.主管部门考核。考核采取分学科讲课等方式进行。由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共同组织实施。考核分值为100分,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考核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考核总成绩=招聘学校面试成绩×40%+主管部门考核成绩×60% 面试考核总成绩未达到8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有关考核的时间和地点等相关情况请登录巴南教育网查询,考生如未按通知要求参加考核则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拟招聘人数,按报考的学校和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面试考核成绩出现并列则当场加试讲课,以加试成绩高者为体检人员。 体检参照《转发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渝人社发〔2017〕4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7号)等有关规定实施。体检医院按照《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和《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4〕116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合格者,由区人力社保局和区教委共同组织考察,以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工作单位调查等方式,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有无需要实行岗位任职回避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提出综合政审考核意见。 若体检、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时,按报考同一学校和岗位考生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确定拟选聘人员名单并公示 根据面试考核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聘人员,并在巴南教育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聘用手续,经区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意后,由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和服务期限承诺书。要求其在聘用学校服务期至少5年,未满服务期解除聘用合同的,取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并按聘用合同支付违约金。 招聘单位需根据本单位岗位的余额情况重新确定受聘人员的岗位等级,按受聘人员新聘用的岗位层级确定工资待遇。 六、纪律要求 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重庆市巴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巴南区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区教委政策咨询电话:66227003;联系人:唐老师; 各选聘单位报名咨询电话见附件1 原标题:重庆市巴南区2017年公开选聘中小学教师简章 点击下载>>> 1.重庆市巴南区2017年公开选聘中小学教师岗位一览表.xls 2.重庆市巴南区2017年公开选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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