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基层社区各项工作,充实社区工作力量,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全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195名,共设定招聘职位3个,其中:城市社区180人;武南镇社区10人;黄羊镇社区5人。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具有凉州区籍常住户口(落户时间在2017年5月31日之前); 3.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1日至1999年5月31日期间出生);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高职)及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体型端正。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 3.因违法违纪正被立案调查的; 4.在各级人事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行为的; 5.其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凉州区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招聘办)根据确定的时间和招聘计划,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公告在武威日报、武威电视台凉州频道、凉州党建网上发布。 (二)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报名时须由本人持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复印件1份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5张,填写《凉州区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经审查合格后予以报名,不得代报或委托报名。每个应聘人员限报1个职位。应聘人员学历在学信网上进行验证。应聘人员所出具的各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报名时间:2017年6月13日至6月15日,共3天; 报名地点:凉州区老年活动中心(文庙广场东南角)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总分为100分。实行两级百分制,笔试成绩的70%与面试成绩的30%之和为最终成绩。 应聘人员于2017年6月20日至6月21日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经应聘人员本人确认签字后发放,不接受代领及委托领取。考试的命题、制卷、阅卷及登分由区招聘领导小组委托专业考试机构或高校承担,区招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人员不参与命题、制卷、阅卷和登分工作。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社区工作知识、时事政治等,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掌握和运用理论开展社区管理和服务工作的综合能力。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按职位分类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和公布,并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2比例进入面试环节(末位成绩相同的共同进入面试;按比例计算后进入面试人员数为小数的,以小数位四舍五入后的人数进入面试)。 2.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处理问题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态仪表等,以面试考官打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平均分数为最后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满分100分。 末位最终成绩相同的,优先招聘笔试成绩较高者。 考试不指定教材,不委托任何单位(机构)举办考前辅导班。 (四)体检 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照各职位最终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五)考察政审 区招聘办选派人员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政审,重点对拟聘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是否有违纪违法现象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政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各职位最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确定聘用对象及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最终成绩,结合体检、考察政审情况,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经领导小组审核后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后,对无异议的人员,办理聘用相关手续,与用人单位(街道办事处)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解除劳动合同。 (七)岗前培训 对聘用对象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为5天。 五、待遇和政策保障 新聘用的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依照《凉州区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工资待遇由基本工资、岗位补贴组成,建立工资动态晋升调整机制。其中:基本工资参照甘肃省最低工资标准执行(2017年度为1370元/人·月);岗位补贴按560元/人·月发放。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负担,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所需经费由区级财政负担。 六、招聘费用 公开招聘不向应聘人员收取任何费用。 七、招聘工作由凉州区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35-22156650935-2212519 凉州区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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