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市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经中共西昌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农村中学教师19名,农村小学教师11名,具体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详见《西昌市2017年7月公开考核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1.招聘范围。面向全国非在编在职人员(国家计划内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 2. 其它条件。考生年龄30周岁以下(天立学校支教岗位条件见岗位表,正式聘用后需到西昌天立学校支教),1987年6月5日以后出生。2017年应届毕业生应为国家计划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已毕业的报考者必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士)、教师资格证等各种资格证书等。尚未取得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未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有关证书和证明材料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3. 详细情况和具体要求见《岗位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拟报考岗位“学习形式”、“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指与学历相对应的专业条件)三栏的学习形式、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分别相符。与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 凡是不符合招聘范围、对象和招聘条件的人员,在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培训、聘用等任何环节中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己承担。 (二)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 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 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 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 尚未解除政纪处分的。 4.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5. 在各级公务员(参公人员)招录考试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违规违纪,仍在禁考期内的。 6. 现役军人。 7.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三、报名程序 本次考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西昌教育网(www.scxcedu.com)。报名时间为2017年6月10日至 6月19日17:00时。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选择岗位。考生登录报名网站后,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考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科及单位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教师资格证必须与所报岗位学科专业类别对口。 (二)填报信息及上传照片。报名时请登录西昌教育网(www.scxcedu.com)填写西昌市教育局考聘(调)教师报名系统,并按要求上传近期个人证件标准照。报名成功后,需在报名网站上打印《西昌市教育系统考聘教师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一份。 (三)凡网上报名成功者均应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审核以现场资格复审结论为准。报考时,对岗位要求的条件和其它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本公告提供的联系电话予以咨询。 四、现场资格复审和缴费 (一)2017年6月24日上午8:30-17:00至25 日上午8:30-12:00,在西昌市初一中(老西门街6号)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和缴费。 (二)资格复审时应出具的手续: 报考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专业科目笔试资格审查: 1、2017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证明(注明姓名、毕业时间、毕业学历、学习形式、专业等必要信息)、《成绩单》(各科成绩均在及格以上且专业科目未出现补考)、《身份证》(或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所报考岗位专业与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上登记的专业必须对口!!!); 2、已毕业的考生需提供:《毕业证》(各科成绩均在及格以上且专业科目未出现补考)、《学位证》(本科以上毕业生)、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身份证》(或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所报考岗位专业与教师资格证上登记的专业必须对口!!!)。曾经在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就业后辞职的考生,还必须现场出具原工作单位主管部门下发的书面辞职文件(或解聘文件),时间为资格复审之前,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录聘资格。 2002年以后毕业的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有工作经历和业绩要求的岗位,需由现工作单位查阅档案后出具相关工作经历和业绩证明材料(单位盖公章,并带上相关业绩材料)。 3、提供证明材料不齐或逾期不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专业科目笔试资格。 4、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考生有不符合岗位要求、违反本简章规定或使用虚假信息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录聘资格; 5、考生在考调期间(考试时除外)必须保持在网上填报信息时所留电话通讯畅通,否则因通讯问题(如考生联系电话号码留错、所留电话无通讯信息、欠费停机等)联系不上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试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采取专业知识笔试和说课相结合方式进行。再按专业科目成绩和面试成绩折合后的总成绩,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说课成绩×60%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进入说课的人员另行缴纳说课考务费80元。 (一)专业科目笔试 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内容为招考岗位所涉及的学科专业知识。卷面满分100分。 1、资格审查合格的均进入专业科目笔试。 以岗位计算,实际缴费成功人数与拟考聘人数之比不得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取消或调整该岗位考聘名额。调整后的名额根据报名情况增加到报名人数相对较多的学科,调整的情况将于笔试前在西昌教育网、西昌人事考试网上向社会公布。取消岗位后涉及考生所缴纳的考务费用,在西昌市教科局退费。 如出现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规定的专业笔试开考比例的岗位,该岗位聘用人员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不得低于专业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专业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为:实际参加专业科目笔试考生的平均分的70%)。 2、专业科目笔试的时间地点。专业科目笔试的时间暂定7月2日,专业科目笔试的地点定在西昌市,详细的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专业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且已缴费的人员须在7月1日上午在市教科知局领取《准考证》,不在规定时间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报考者自己负责。 3、参加专业科目笔试的报考者凭《专业科目准考证》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专业科目笔试。 4、逾期未报名参加专业科目笔试的报考者,取消其考试资格,责任自负。 (三)面试 面试采取说课方式进行,通过说课方式考核报考者的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满分100分。 1. 面试的时间、地点。 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的报考者凭《面试通知书》、笔试《准考证》及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按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2. 面试顺序。进入面试人员持《面试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于规定时间前到达指定地点,抽签决定讲课顺序;再按讲课顺序提前抽取讲课内容,准备30分钟后,按抽签顺序依次进行讲课10分钟。 考试总成绩、岗位排名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3天内在西昌市教育网(www.scxcedu.com)、西昌人事考试网(xcpta.xcjob.gov.cn)上公布。 六、选岗 总成绩和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需选择聘用单位的拟聘用人员,根据总成绩及岗位排名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选岗(若总成绩并列,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岗位选择或逾期未选岗者取消选岗资格。选岗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已毕业的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未毕业的签订其所在学校出具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招考单位出具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补充协议》。 报考者因各种原因(自愿放弃、取消资格等)出现的岗位缺额,可在办理报到手续前从同一岗位进入说课的报考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至名额满(若总成绩并列,则按说课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总成绩不得低于合格分数线(实际参加说课的考生总成绩平均分的70%)。 七、体检 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体检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体检人员名单另行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7日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一次(若总成绩并列,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八、政审 由西昌市人社局和西昌市教育和科学技术知识产权局共同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填写政审表。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西昌市人社局、市教科知局报到,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和《服务协议书》。 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新聘用人员在西昌市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含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满后方能流动。服务期间不得自行辞职,不得擅自调离所聘单位,未经单位或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参加其他单位考录(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通过借调、调动、辞聘及其他方式擅自变更新聘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对违反《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和《服务协议书》规定的人员需缴纳相关费用。 十、纪律监督与回避 对违规违纪的报考者,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有关规定,视情节取消考试、体检、考核和聘用资格;对违纪工作人员,视情节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者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主管部门(招聘单位)中参加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和相关人员,与报考者有直系亲属、近姻亲关系,或有其他可能影响公平、公正的关系的应当回避。 为确保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本公告由西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昌市教育和科学技术知识产权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4-3280472(西昌市教科知局) 0834-3204506(西昌市人社局) 监督电话:0834-3223354(西昌市纪委监察局) 相关事项提示: 1. 请报考者网上报名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机关。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2. 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3.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原标题:西昌市2017年7月公开考核聘用农村中小学教师的简章 点击下载>>> 2017年7月西昌市公开考核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岗位表.xls 西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西昌市教育和科学技术知识产权局 2017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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