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和引导各类人才到我县乡镇干事创业,提升乡镇公共服务水平,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我县与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中共铜仁市委办公室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脱贫攻坚一线干部关怀激励工作意见的通知》(铜委办字[2017]41号)等文件精神,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4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特制定《沿河土家族自治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在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招聘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县招聘办”),负责依照《招聘简章》具体组织实施。 二、招聘原则和工作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公开监督,并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计划及职位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40名,其中:教育类100名、卫生类150名、综合类90名。具体招聘单位、职位及要求详见《沿河土家族自治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职位表》)(附件1)。 四、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部分艰苦边远乡(镇)幼儿教师职位和村干部职位学历放宽到中专(中师、普师、中职、技校、职高、高中)的应、往届毕业生; 2、选聘在本县服务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四类人员(以下简称“基层项目人员”); 3、本县村(农村社区)担任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以下简称“村干部”); 4、本县生源或本县户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和部队所在地为沿河土家族自治县的随军家属。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报考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9年6月19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1年6月20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和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可放宽到40周岁(1976年6月20日及以后出生);报考定向招聘“村干部”职位的人员年龄放宽到43周岁(1973年6月20日及以后出生); 4、本县户籍指截止2016年12月31日及以前在沿河土家族自治县登记入户人员。本县生源指原为沿河土家族自治县户籍,通过国家普通中等、高等教育入学考试到异地学习的人员; 5、定向招聘“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限截止到2017年8月在我县累计服务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人员报考(其中部分职位定向招聘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服务满两个聘期且至今仍在村在岗“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项目大学生村官); 6、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的职位,限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生在校期间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随军家属”指截止2017年6月19日仍在沿河土家族自治县服役的军队干部家属; 7、定向招聘“村干部”的职位,范围为除和平、团结和沙子街道办事处所属社区以外的其他村(农村社区)“村干部”。需在本县村(农村社区)连续任“村干部”截止2016年12月31日满1届(3年)至今仍在任的,且任“村干部”期间年度考核获得合格及以上等次并符合招聘职位条件的人员。学历放宽到中专(技校、职高、高中)及以上; 8、报考艰苦边远乡(镇)小学教师、幼儿教师和部分医生以及护士职位的,限本县户籍或本县生源; 9、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10、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试用期); 3、定向到具体行业的应届毕业生、委培生,截止2017年6月19日前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5、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所列需回避情形职位的; 6、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秘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8、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五、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信息均在沿河土家族自治县政府网(www.yanhe.gov.cn)发布。 六、报名、资格审查及加分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7年6月19日—6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3、报名地点: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二楼大厅。 4、报名要求:报名时,报考人员要根据自己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情况,认真对照招聘对象及条件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选择符合本人报考条件的职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招聘职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标注“★”字符号紧缺专业职位、定向招聘“村干部”职位以及定向招聘截止2017年12月31日在我县服务满两个聘期且至今仍在村在岗“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项目大学生村官,不受开考比例限制,按实际报名资格审核合格人数开考)。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调减或取消。予以调减或取消的职位由“县招聘办”在沿河土家族自治县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告。调减取消职位的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选择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职位,不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5、报名所需资料: ①毕业证(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持学校就业推荐表)、学位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限户籍的职位)及招聘职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沿河土家族自治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可在沿河土家族自治县政府网站下载,按要求填写,统一用A4纸打印)一份(附件2); ②报考定向招聘“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考生,如仍在岗的“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共青团沿河县委或县引导办(项目办)出具的服务期满2年及同意报考证明原件1份;服务期满的“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期满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考定向招聘截止2017年12月31日在我县服务满两个聘期且至今仍在村在岗“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项目大学生村官需县引导办出具服务满两个聘期且至今仍在村在岗和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③报考定向招聘“村干部”职位的考生需持所在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出具的截止2016年12月31日连续任职满一届(3年)且至今仍在职的证明、推荐材料(须包含现实表现、推荐理由以及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原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当选证明、任职文件和任村干部期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有关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推荐材料需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书记签字; ④报考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职位的考生,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随军家属”考生,需提供师(旅)级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并办理了随军手续相关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同时提供驻沿部队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6、报名缴费。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每人100元的标准收取考试考务费,缴费凭证是领取笔试准考证的重要依据,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7、特别提醒报考人员: ①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考试或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②所需相关证明需由证明出具人亲笔签名,未签名的证明一律无效。 ③委托他人报名的,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考生本人造成后果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报考人员必须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中所规定的招聘条件,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招聘条件和要求再进行职位填报。因报考人员未认真阅读《招聘简章》造成的错报、误报或瞒报引起的一切后果,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 由“县招聘办”明确专人负责,根据招聘职位及条件要求,对报考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资格条件等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资格审查人员在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上签署审查意见并签名。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简章》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加分 为树立良好的选人用人导向,坚持正向激励,进一步增强脱贫攻坚一线干部干事创业信心和决心,在脱贫攻坚中建功立业。对定向招聘“村干部”报考人员任村干部以来获得相关表彰奖励、年度考核“优秀”的实行加分制。 加分申请与报名同时进行,报名结束后不再受理加分申请。加分申请由“县招聘办”选派干部负责审查,符合加分人员需在报名时一并提交《沿河土家族自治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定向招聘“村干部”职位加分申请表》(附件3),经审查人签名,当场确认加分,并由考生保留一联备查,加分情况于笔试前在沿河土家族自治县政府网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在笔试成绩公布时(折算前)加入相应分数,对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加最高分,不得累计加分。具体加分项目如下: 1、获市委、市政府及以上部门表彰奖励的加5分; 2、获县委、县政府表彰奖励的加3分; 3、获乡镇党委、政府以及县直部门表彰奖励的加1.5分; 4、近3年内年度考核每获1个“优秀”等次加1.5分,2个“优秀”等次加3分,连续三年优秀加5分。 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其表彰证件及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相关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乡镇(街道)出具的证明需经办人签名并加盖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公章。 (四)准考证发放 准考证发放时间:2017年7月12日—7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准考证发放地点: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 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缴费凭据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综合成绩为10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未达到1:3比例的职位,考试综合成绩合格线为60分。考生的综合成绩在沿河土家族自治县政府网站(www.yanhe.gov.cn)进行公告。 (一)笔试 笔试工作在“县招聘办”组织下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笔试成绩在沿河土家族自治县政府网(www.yanhe.gov.cn)上公告。笔试范围分别为: 1、教育类 ①初中教师职位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初中),考试范围: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等内容。 ②小学教师(含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职位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小学),考试范围: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等内容。 ③幼儿教师为《幼教职业基础知识》,考试范围:幼师、学前教育等专业知识。 2、卫生类 ①医生类职位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考试范围为:医学基础知识。 ②护士类职位笔试科目为《护理基础知识》,考试范围为:护理基础知识。 3、综合类 综合类职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范围为: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等。 定向招聘“村干部”职位的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考试范围为相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以及中央、省、市、县有关时事政策等。 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其他证件(证明)一律无效。 (二)面试 面试工作在“县招聘办”组织下统一进行。教育类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卫生类、综合类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播音员职位面试采取专业测试方式)。原则上同一职位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与职位报考人数1:3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同一职位考生成绩排名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对象;达不到1:3比例职位的考生全部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面试成绩在沿河土家族自治县政府网(www.yanhe.gov.cn)公告。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体检 体检人员根据各招聘职位计划数与参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依照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同一职位进入体检考生综合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纳入体检,体检合格的同时进入下一环节)。 体检工作程序、项目及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标准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医院由“县招聘办”指定区(县)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做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通知由“县招聘办”在沿河土家族自治县政府网(www.yanhe.gov.cn)公告。 九、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招聘办”统一组织,聘用单位或主管部门具体实施。考察对象为本次招聘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在考察中,经审查发现不符合《招聘简章》相关规定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十、聘用审批 (一)经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沿河土家族自治县政府网(www.yanhe.gov.cn)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公示期结束无影响其聘用问题者,由聘用单位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审批表》(一式三份)、相关考察材料,经“县招聘办”审核合格,报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由相关单位办理聘用手续。 (三)报考定向招聘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服务满两个聘期且至今仍在任的“到村任职”和“一村一大”项目大学生村官职位以及定向招聘“村干部”职位的拟聘用人员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选岗。 (四)报考招聘职位备注为“专职从事扶贫工作”的人员,聘用后主要从事该项工作。 (五)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不予正式聘用。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服务期从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计算。 十一、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考试、考察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十二、其他事项 (一)考察中未能按时提交招聘职位所需学历学位、相关资格证明原件和个人学籍档案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31日),视为本人自动放弃。 (二)本次招聘工作中,在体检、考察环节中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职位空缺的,不作递补。 (三)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四)在招聘过程中,请考生密切关注在沿河土家族自治县政府网站(www.yanhe.gov.cn)对外发布的相关招聘信息。网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阅读或未仔细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对发生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考务机构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本《招聘简章》由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6-8223374沿河自治县人社局干部录用调配科 监督电话:0856-4184372沿河自治县纪委派驻人社局纪检组 附件1、沿河土家族自治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附件2、沿河土家族自治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 附件3、沿河土家族自治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定向招聘“村干部”职位加分申请表。 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事业单位新增人员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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