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选聘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共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15名,其中全额编制教师87名,差额编制卫生系统工作人员28名。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标准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60名,其中教师13名,卫生系统工作人员22名,其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5名。全日制医学硕士研究生报考卫生系统除中医外专技岗位的免笔试,不受指标限制,但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具体岗位详见《长治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德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满18周岁,未满35周岁(1999年6月30日以前至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报考乡镇卫生院专技岗位人员放宽学历、专业、年龄等条件---具有中等及以上医学专业且具有医师(助理)执业资格、距退休年龄十年以上(男:196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女:197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的人员都可报考;有中医医师(助理)执业资格的报考乡镇卫生院不受学历限制;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 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7年9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具体详见《招聘简章》,招聘岗位专业参照山西省2017年《公务员报考专业分类指导目录》; 7、户籍不限; 8、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均不得报考。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其中,非2017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证书报考)。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已公开招聘到事业单位且规定了服务期限内不得流动,现仍在服务期限内的人员不得报考。已有工作单位且单位不同意报考(未出具报考证明)的人员不得报考。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者不得报考。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以上工作经历、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2017年6月30日为截止日期。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专业能力测试、说讲课)、体检、政审考察、办理聘用手续依次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山西人事考试网、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长治日报》、长治县政府网、长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长治县电视台、长治县党建网、《今日黎都》等新闻媒体发布招聘公告,广泛宣传。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报名网址为:长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 报考人员可在2017年6月22日8∶00至6月28日24∶00登录长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按网络提示同意承诺书条款后提交报名申请(考生进入资格复审环节时,需提供承诺书打印件并签字确认,一经聘用,承诺书将装入本人档案),提交的报考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报名登记表必须实事求是规范填写,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必须与报考者本人取得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报考教育系统岗位的考生教师资格证载明学段学科与报名登记表填写一致,2017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学历专业证明,一经聘用将以报名登记表信息确定相关待遇,比如:兵役、乡村医生、有缴纳过保险的工作经历等,未实事求是填写的聘用后不予认可。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必须使用二代有效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申请1个工作日后,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截止2017年6月30日17∶00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3、网上缴费 网上报名后,报考人员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免冠清晰数码照片(jpg格式,小于50KB),通过资格审查后,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进行网上缴费(110元/人),截止2017年6月30日17∶00未成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试收费参照行政机关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收费标准执行(晋价费字〔2013〕223号)。 (三)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待报名结束后,另行公告。 考生请务必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二代有效身份证,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四)笔试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3,报名结束后公示各岗位报名人数,凡报考人数不达开考比例的岗位(报考卫生系统医学专技岗位可不受比例限制),经招聘领导组批准,报名结束后2日内由考生自愿调剂岗位,报考人数虽然超过3人,但不达岗位数相应要求报考人数1∶3比例的,经招聘领导组批准按要求取消或减少招聘岗位并公告。 (五)考试 考试以笔试和面试(说讲课、专业能力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考教育系统考生重点测试应试人员所报岗位的《教育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或《公共基础知识》,报考卫生系统医学专技岗位考生重点测试应试人员《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基础理论》,报考其它岗位考生重点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不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专业能力测试、说讲课)环节。面试(专业能力测试、说讲课)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1、笔试
(1)报考教育系统高中物理、初中语文、小学语文、初中数学、小学数学、小学英语岗位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师法、教师职业道德等)和专业知识,笔试科目为《教育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每科分数采取百分制,笔试成绩=《教育基础知识》×40%+《专业知识》×60%。 报考小学音乐、小学美术、小学体育、小学计算机岗位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科技人文知识等)和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师法、教师职业道德等),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两科,每科分数采取百分制,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40%+《教育基础知识》×60%。 (2)报考卫生系统医学专技岗位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科技人文知识等)和医学基础理论(包括生物学及生物化学、生理学、病理学、药理学、人体解剖学、诊断学、医学伦理学等),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基础理论》两科,每科分数采取百分制,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40%+《医学基础理论》×60%。 (3)报考其它岗位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科技人文知识等)和申论,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两科,每科分数采取百分制,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40%+《申论》×60%。 具体笔试时间、地点以及《考生须知》等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结束后,及时发布查询成绩公告,考生即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成绩及排名。 3、资格复审 ①资格复审人选的确定。笔试结束后,报名人员按笔试成绩排名,按招聘岗位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不达1∶2招聘比例岗位的考生全部参加资格复审,同一岗位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共同进入该岗位资格复审。笔试成绩不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环节。报考卫生系统除中医外专技岗位的全日制医学硕士研究生不受指标限制,直接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②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提供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二代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报到证、本人档案及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复印件以及《长治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入闱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选并公告。资格复审开始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说讲课、专业能力测试)人选,不再递补。 4、面试 (1)报考教育系统岗位考生面试采取说讲课方式进行。根据资格复审结果确定说讲课人员名单,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说讲课环节,说讲课满分100分。 (2)报考卫生系统医学专技岗位考生面试采取专业能力测试方式进行。根据资格复审结果确定专业能力测试人员名单,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专业能力测试环节。专业能力测试成绩满分100分,报考卫生系统除中医外专技岗位的全日制医学硕士研究生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不达60分者,不予聘用。 (3)报考其它岗位考生面试。根据资格复审结果确定面试人员名单,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具体面试(说讲课、专业能力测试)时间、地点等另行公告。 5、公布总成绩和拟入闱名单 按岗位类别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按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拟入闱名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说讲课、专业能力测试)成绩×40%,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取笔试成绩高者入闱下一环节,笔试成绩仍并列者,以《专业知识》或《教育基础知识》(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岗位)、《医学基础理论》、《申论》成绩高者入闱,如仍并列,进行加试。 (六)体检和政审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得分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体检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由招聘领导组组织政审考察,政审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体检或政审考察不合格者,其缺额不再递补。 资格复审合格者,本人档案、报到证暂保存在长治县人社局,面试结束未入闱下一环节者,退还本人档案、报到证,面试后入闱下一环节者,不得随意放弃,如本人自行放弃,3年内个人档案和报到证保存在长治县人社局,不得流转;5年内不得报考长治县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如考录长治县公务员进入政审考察环节,其政审考察视为不合格。 (七)确定聘用人选 根据体检和政审考察结果,由公开招聘领导组审核确定拟聘用人选,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 (八)自主选岗,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选公示无异议后,按总成绩(总成绩并列的,排名同上述并列方法)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自主选岗,并签字确认。县人社局、编办、财政局等部门根据相关政策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承诺书内容为聘用合同附款双方另行约定内容,考生必须履约),所有拟聘人员一经聘用,5年内不得调动(5年内辞职、解聘人员档案满5年后方可流转)。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定岗定级,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档案5年内(含试用期)不得流转。 被聘用的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纳入全额事业编制。 聘用在县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教师须到乡村学校支教2年,支教结束后回原聘用学校工作,支教期间在所支教学校考核,考核结果供聘用学校使用,享受乡村教师乡镇补贴。报考卫生系统医学专技岗位和县一中高中物理岗位考生自聘用之日起3年内必须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或高中物理教师资格证,否则解除聘用合同不再续聘。 (九)待遇 聘用为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执行全额事业单位、差额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等待遇,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聘用为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工资福利等待遇参照全额事业单位同等条件在编在岗人员标准执行,缴纳企业五险一金,转正入编后将试用期按企业缴纳的五险一金转入长治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所(住房公积金按规定划转,职业年金入编后按规定缴纳),享受同等条件在编在岗全额事业单位人员五险一金待遇。 四、招聘纪律及要求 1、应聘人员应遵守国家、省、市、县招聘工作的相关规定,不得扰乱招聘工作秩序,阻碍招聘工作。对提供虚假信息、证件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对违纪、违规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招聘工作组织管理人员有违规违纪行为者,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违反法律法规的,一经发现,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2、本次招聘工作由专职纪检干部全程监督。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355-8089245(长治县纪检委),0355-8089243(长治县人社局纪检监察室)。 五、未尽事宜,由县招聘领导组研究决定。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长治县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355-8089250,0355-8089240)。 附件下载: 2017年长治县事业单位招聘职位表 公告原标题:长治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长治县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 2017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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