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精神,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并报怀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0名全额事业编制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实行公开招聘、聘用制合同管理。 (二)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原则。 二、职位及计划 本次共招聘70名中小学教师,分学段分学科计划为: 1.高中18名,其中政治2名,语文4名,数学4名,英语4名,物理1名,历史1名,地理1名,计算机1名。 2.初中22名,其中数学2名,英语3名,物理4名,化学7名,地理2名,生物1名,音乐2名,美术1名。 3.小学30名,其中政治3名,语文4名,数学11名,英语9名,音乐1名,体育2名。 三、报考条件 (一)思想表现: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身体条件: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三)其他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20日以后出生)。 2.学历: ①高中。A本科生:全日制二本(含二本)以上师范专业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所报岗位一致。B研究生: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所报岗位一致或相近,其初始学历为全日制二本(含二本)以上。②初中: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③小学: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3.教师资格证:有与所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已就业人员和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以及辞职、解聘的教师。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法律规定事业单位不得聘用的情况。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时间:2017年6月20日至22日。 2.方式:现场报名。 3.地点:辰溪县教育局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二)资格审查 1.相关证照:①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各1份);②毕业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各1份,应届毕业生可凭就业生推荐表报名,并于2017年7月6日前提供毕业证原件,逾期视为自动放弃);③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各1份);④照片:近期2寸同底免冠彩照2张。 2.资审要求: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须真实准确。若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出,取消录取资格。 五、考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成绩均采用100分制。 笔试开考比例为招聘计划数的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怀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调整招聘计划。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总分为100分,内容为所报考学科的专业知识。采用闭卷方式,时量120分钟。 2.笔试时间:2017年6月26日。 3.笔试地点:辰溪县第一中学。 (二)面试 1.面试对象的确定:面试总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排名,且在笔试成绩及格的前提下,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末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作并列处理,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内容、形式及要求:面试内容为与所报考岗位相应的教材内容,形式为说课,时间15分钟。音乐考生需在15分钟内完成说课和才艺展示。考点准备钢琴,其他乐器自备。 3.面试时间:2017年7月6日。 4.面试地点:辰溪县第一中学。 (三)考试成绩的合成 1.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满分100分,按60%的比例换算后计入总分。 2.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按40%的比例换算后计入总分。 3.总成绩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以上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得分高低顺序排名。 六、体检 根据笔试与面试的总成绩排名,由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排名)。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则从报考同一学科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执行。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 笔试、面试、体检工作,每完成一项,即在招聘公告发布范围内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现场公示地点为教育局办公楼一楼信息公布栏。 八、录用 笔试、面试、体检工作完成后,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考生分学科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自主选择相应岗位的学校。若有招聘计划数核减的,则考生在核减计划数后教育部门所提供的岗位中按考生综合得分高低顺序自主选择。领导小组审核录用人员名单后,县教育局与被录用人员签定聘用合同,并会同相关部门按程序办理进编手续。聘用和起薪时间确定为2017年9月1日。 九、管理 录用人员列入县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实行聘用制合同管理,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须在所报考学校服务5年,服务期内不得提出工作调动;试用期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十、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未尽事宜按国家和湖南省有关规定执行。相关政策由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辰溪县教育局人事股0745—5225436 报诉电话:辰溪县监察局办公室0745—5230116 附件:2017年辰溪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 辰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辰溪县教育局 2017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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