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袁庄镇公办学校、幼儿园因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全县招聘相关工作人员。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总人数为27人:幼儿园工作人员8人、中小学食堂从业人员14人、中学水电维修人员2人、中学宿舍管理员2人、小学图书管理员1人。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幼儿园工作人员 任职条件: 1.女性,年龄40周岁以内(197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如缴纳企业养老保险五年及以上者可放宽到45周岁(197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本县常住户籍; 2.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有教师资格证或育婴师证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3.热爱幼教工作,品行端正,对孩子有爱心、耐心,善于与家长沟通,能胜任本职工作; 4.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生理缺陷,无精神病史,无传染病。 (二)中小学食堂从业人员 任职条件: 1.男性不超过45周岁(197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女性不超过40周岁(197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如缴纳企业养老保险五年及以上者可放宽到男50周岁以内(196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女45周岁以内(197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同等条件下男性优先聘用; 2.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有厨师资格证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3.热爱教育工作,品行端正,对孩子有爱心、耐心,善于与家长沟通,有一定的烹饪水平; 4.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生理缺陷,无精神病史,无传染病。 (三)中学水电维修人员 任职条件: 1.男性,不超过45周岁(197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如缴纳企业养老保险五年及以上者可放宽到50周岁以内(196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2.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有水电工证优先; 3.热爱教育工作,品行端正,对孩子有爱心、耐心,善于与家长沟通,能胜任本职工作; 4.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生理缺陷,无精神病史,无传染病。 5.具备简易的校园基础建设维修技能。 (四)中学宿舍管理员 任职条件: 1.男性不超过45周岁(197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女性不超过40周岁(197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如缴纳企业养老保险五年及以上者可放宽到男50周岁以内(196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女45周岁以内(197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3.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3.热爱教育工作,品行端正,对孩子有爱心、耐心,善于与家长沟通,能胜任本职工作; 4.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生理缺陷,无精神病史,无传染病。 (五)小学图书管理员 任职条件: 1.男性不超过45周岁(197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女性不超过40周岁(197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如缴纳企业养老保险五年及以上者可放宽到男50周岁以内(196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女45周岁以内(197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4.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熟练掌握电脑操作、网络使用技术; 3.热爱教育工作,品行端正,对孩子有爱心、耐心,善于与家长沟通,能胜任本职工作; 4.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生理缺陷,无精神病史,无传染病; 5.具备一定的油印、保洁等技能。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目前仍在本镇其他学校、幼儿园正常代课代职的人员不参加这次招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并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报名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育婴师证、厨师资格证、参保证等有效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于2017年6月15日~6月16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到袁庄镇教育联络组报名(袁庄小学前综合楼三楼),联系人:张勇,联系电话:13485179532。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填写附件2《2017年如东县袁庄镇公办学校招聘人员报名表》一份(见附件2)。 (二)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或技能考核)的形式进行。各岗位报名应聘人员均须参加笔试和面试,笔试(时间90分钟)主要考查应聘者的适应岗位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等,面试(时间10分钟)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技能、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其中食堂从业人员、水电维修人员、图书管理员的面试采取现场操作考核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各占50%,总分100分。考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2.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中小学、幼儿园行业要求,体检费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四)考察 1.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 2.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考察不合格: ⑴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⑵经袁庄镇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它情况。 (五)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如东县人才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根据报名情况,依据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到底的顺序,参聘人员依次选择工作学校。在选岗基础上,服从镇招聘领导小组的统一调整。具体工作服从学校、幼儿园的统一安排。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递补: ①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②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③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④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六)待遇与管理 拟聘人员签订试用合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拟聘人员必须与实际使用人员一致。待遇:镇聘幼儿园工作人员参照东政办发【2016】101号文件精神执行;镇聘食堂从业人员、水电维修人员、宿舍管理员、图书管理员参照保育员待遇标准,参照东政办发【2016】100号文件精神执行,有水电工证的参照厨师证落实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主择业。一年一聘,合同期内服从学校分工,如违反相关规定按程序解除合同。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聘用纪律,坚持秉公办事,接受镇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袁庄镇纪委监察办:68925066 袁庄镇社会事业办:68925199 本简章由袁庄镇社会事业办、袁庄镇教育联络组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7年如东县袁庄镇公办学校聘用制人员招聘简章 点击下载>>> 2017年如东县袁庄镇公办学校招聘人员岗位简介表.doc 2017年如东县袁庄镇公办学校聘用制人员招聘报名表.doc 袁庄镇教育联络组 2017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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