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报市人社局核准,新宁县教育科技局下属学校公开招聘公办教师160名。根据有关政策,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 二、招聘职位、计划及职位要求 (一)招聘职位和计划: 详见附表1-5。 (二)职位要求: 1.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正常履行教师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所报职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详见附表1-5)。 2.招聘范围:见附表1-5。 3.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本县公办教师和特岗教师。 (2)未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应聘证明的现任国家公职人员。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且在影响期内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经被判处有期徒刑或受到开除公职处分的人员。 (5)参加过邪教组织,或者有吸毒史者。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7)在公务员招考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新宁县人民政府网、新宁教育科技网发布,并在县委县政府大院、县教育科技局办公楼、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学校、各乡镇中心学校公告栏张贴,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21日—6月23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县教育科技局七楼会议室 3.报名要求: (1)报名须带的证件和资料 ①本人正式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②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学信网学历报告。暂未领到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但资格复审和考核时须提供该毕业证书,如不能如期如实提供,取消其聘用资格。 ③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暂未领到教师资格证的应届毕业生可在资格复审和考核时提交,如届时不能如实提供,取消其聘用资格。报考县职校电子电工、汽车维修、旅游酒店、平面艺术设计专业教师职位的人员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暂不需要提供。 ④报考村小教师职位的须提供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资料。 ⑤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⑥承诺书。含诚信报考参考和最低服务期(村小教师9年,其他岗位教师5年)内不得调动工作单位的承诺书(附在报名登记表中)。 (2)报名证件、资料齐全者可以委托报名,但须提供报考者亲笔委托书,受委托人办理报名手续时须提供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填报志愿。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对应一个职位代码),多报或重报无效。高中、初中、中心小学相同学段、相同学科教师职位实行合并招聘(详见附表1、3、4)。实行合并招聘的职位在拟聘用人员公示前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次序,由考生按所报的学段学科自主选岗(总分相同时,则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4.招聘职位的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达不到比例的职位,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招聘计划(个别特殊急需职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3,如需开考,报市人社局审定)。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三)考试 2017年7月10-11日,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县教科局政工股领取《准考证》。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考生须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两证参加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合成总成绩的60%。 普通高中教师(含职业高中文化课教师及计算机专业教师)和初中教师(见附表1、附表3)笔试内容为所报考的学科专业知识; 小学教师、职业高中专业课教师(详见附表2、附表4、附表5)笔试内容为中小学教师职业能力(教育学、心理学、教学方法、教师职业道德)测试。 (2)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排名,同一招聘职位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如最后一名入围面试人员有多名成绩相同者,则一并进入面试。如面试人员与招聘职位计划数为1:1的比例,则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体检程序。如有面试入围人员在面试开始3个工作日前书面放弃面试资格,根据笔试成绩排名,同一职位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面试采用试教(上微型课)的方式进行。各职位的具体试教内容见面试通知单。试教备课时量40分钟,试教时量12分钟。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合成总成绩的40%。 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合成 所有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成绩排名: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若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四)体检 1.按照招聘职位计划1:1比例,在参试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19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2012]65号)组织实施。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天内,由本人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可进行一次复检,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按同一职位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递补不成功者,自然核减招聘职数。 (五)资格复审和考察 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须递交无违法犯罪证明和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以便于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对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政审考核标准》,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 如有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不予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复审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发布公告的范围内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有关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2.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政策执行,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者,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后,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村小教师9年,其他岗位教师5年)内不得调动工作单位。 四、纪律要求 1.坚持原则、严格程序、照章办事,增强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2.考生提供的所有证件、资料及考生填报的所有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证件、资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考试和聘用资格,考生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3.被聘人员必须服从安排,按时到岗到位。办理招聘手续后未按时到岗到位者,取消聘用资格。 4.参加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5.纪检监察全程监督,所有工作人员必须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对违反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6.本次公开招聘监督举报投诉电话: 0739-4822345(县人社局)0739-4822950(县教科局) 0739-4836089(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室) 五、其他事项 1、本公告由县人社局、县教育科技局负责解释。 2、考务咨询电话: 0739-4822345(县人社局)0739-4822950(县教科局) 附表 1.新宁县2017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计划和岗位要求一览表 2.新宁县2017年公开招聘职业高中专业教师计划和岗位要求一览表 3.新宁县2017年公开招聘初中教师计划和岗位要求一览表 4.新宁县2017年公开招聘中心小学教师计划和岗位要求一览表 5.新宁县2017年公开招聘村小教师计划和岗位要求一览表 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宁县教育科技局 2017年6月12日 附表下载:新宁县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和岗位要求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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