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前身是成立于1958年的曲靖卫生学校,2006年经教育部批准正式独立设置。2010年以优异的成绩顺利通过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后,先后被确定为首批云南省高职高专特色骨干院校、云南省滇东北医药卫生综合性公共实训基地、国家“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云南省医学高职高专教育师资培训基地、国际护士执业水平考试项目协作单位,澜沧江—湄公河职业教育联盟副理事单位。 学校设有临床医学系、护理系、医学技术系、药学系、思政部、公共课部、基础医学部共7个二级教学部门,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实验实训教学管理处、图书馆3个教辅机构,形态机能研究所、微生物研究所、医学高等职业教育研究所3个研究所,有附属综合性医院3所、教学医院9所,均属国家三级甲等医院,成立有云南省190职业技能鉴定所、曲靖市卫生人员继续教育中心、建有校外实习基地102个。 学校招生专业共开设18个,面向全国13个省、市、自治区招生,2016年全日制在校生7788人,普通成人学历教育在校生8117人。学校护理和眼视光技术专业为省级特色专业,临床医学和助产等专业为学校重点专业。 近几年,学校毕业生年终就业率均在98%以上,名列全省同类院校前茅,且就业质量高,连续五年荣获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一等奖。 结合学校实际,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14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见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学历要求 取得国民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二)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精神。 2.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 3.身体健康。 4.符合招聘应聘岗位的具体要求,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19日以后出生)。 6.未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 四、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方式、报名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 1. 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核。 2. 报名时间:2017年6月19日—6月20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 3.报名地点:曲靖医专崇德楼一楼101室。 4.现场资格审核提供材料: (1)往届生:《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 (2)2017年毕业的在校应届生:《身份证》、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及《学位证明》、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以上材料在报名时持原件提交审验,并交复印件一份;报名时请携带近期半寸免冠照片2张。
(二)笔试及相关规定 1.报考硕士及以上学历岗位的考生免笔试,报名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2.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3.笔试地点:曲靖医专典学楼一楼 4.笔试总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50%。考试的范围为报考专业的相关知识。考试以闭卷的方式进行,不指定参考用书。 5.笔试具体时间及考场请以单位工作人员通知为准,请报名通过的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布信息。 (三)面试及相关规定 1.面试时间和地点:请以单位工作人员通知为准,并及时关注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布信息。 2.根据本岗位应聘人员理论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岗位报名及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计划招聘人员数与进入面试人员数达不到1:2比例的,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控制线为70分。 3.面试总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50%。 4.面试内容:分为教师岗与非教师岗,教师岗位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非教师岗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评应试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 (四)综合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成绩按照各占50%的权重比例计入考试综合成绩,免笔试岗位的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统一组织到市级具有体检资质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孕产妇在孕产期可以申请延期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医院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 2.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根据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审阅个人档案、复查资格条件等多种形式,对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情况和有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进行政审和全面考察。 因自愿(自动)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空缺岗位,从本岗位应聘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 (六)聘用 依照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其他事项 1. 硕士研究生报考本科岗位需进行笔试。 2. 本次招聘人员除承担教学任务外,符合相关条件的需兼任学校辅导员。 3. 报考学生处辅导员的需提供党员有效证明(入党志愿书或所在党组织开具的证明材料)。 4.不按时参加笔试、面试及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五、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人员,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二)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人事部令第六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处理。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对考试作弊或找人替考的考生,将按禁考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本招聘方案由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本次招聘的合同制工作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 咨询电话:0874-3111171 监督电话:0874-3415269 原标题: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7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7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计划表.xlsx 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17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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