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示范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5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招聘小学教师18名、初中教师41名(含从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教师中招聘小学教师3名、初中教师5名),共59名。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 二、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报考初中教师岗位者,应具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岗位者,应具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6、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7月1日以后出生,含当日),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含当日); 7、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8、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教师报考2101、2102、2103、2112、2201、2202岗位的应具备以下条件: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含当日); (3)2012年9月30日前至今为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教师(原为特岗教师的,含3年服务期),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中小学一级(职称过渡前为中学一级教师或小学高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3年及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 9、报考者报考专业应与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认定的任教学科相一致; 10、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7年6月26日8:00至6月28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1.提交报名申请 报考者于报名时间内登录鹤壁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hbsrsks.com/),点击“网上报名”选择“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系统提示提交《诚信承诺书》,并根据报考岗位资格条件填报《报名申请》、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要求:1.单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证件照;2.格式JPG;3.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将自动向报考者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须妥善保管。 提交报名申请时技术咨询电话:0392—3362500,政策咨询电话:0392—32500813250022。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公开招聘资格审查组于报考者网上提交报名申请后,根据报考者填报的资料信息和照片进行资格初审,并提出审查意见。 报考人员于2017年6月27日8:00至6月29日17:00期间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2017年6月26日8:00至6月28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经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人员应按要求补充或更换,并及时提交。2017年6月28日17:00后,报考申请尚未经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同时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也不再受理。 3.网上缴费 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于2017年6月30日17:00之前在网上缴纳笔试考务费60元。报考者须准备好银联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上足够缴费的金额。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4.网上打印准考证 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17年7月11日8:00至7月13日17:00期间登录原报名网站,点击“网上报名”选择“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进入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A4纸)。 (二)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名时使用的有效二代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在考录工作中必须一致。 (三)各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需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不再招考。报考该岗位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可重新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或资格条件不符合报考其他岗位的,退还所缴的笔试考务费。 (四)本次招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考试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将其违纪违规事实记入考试诚信档案。 (五)因报名人员联系方式变化、停机、关机等原因造成无法及时接收招考信息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包括教育理论基础知识(含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教学技能)和学科专业知识(指所报专业大学所修专业知识)。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教育理论基础知识20分,学科专业知识80分。 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笔试时,须携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以及笔试准考证方可进入考场。笔试结束需妥善保管准考证,以备资格复审和面试时使用,因笔试准考证丢失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笔试结束后,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可根据情况划定笔试最低分数线。 (二)报考资格复审和面试 面试前将对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面试资格确认。 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笔试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以及笔试成绩达不到笔试最低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如比例内最后一名出现相同成绩,一并进入面试。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形不成竞争的,应组织现有考生面试,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面试人员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参加报考资格复审和面试确认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笔试准考证和复印件1份,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教师报考2101、2102、2103、2112、2201、2202岗位的还应提供专业技术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和单位同意参加招聘以及3年以上班主任经历的证明材料。缺少上述证件材料或证件材料不实的,取消面试资格。规定期限内不参加报考资格复审和面试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前递补只进行一次。确认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单。报考资格复审和面试确认的时间、地点以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网站(http://sfq.hebi.gov.cn/)公布为准。 报考人员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面试通知单》、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以及笔试准考证方可进入考场。 面试采取模拟课堂教学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课堂组织能力、教育教学艺术、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讲授课题按所报学段及专业从鹤壁市中小学校现行教材中选取,面试时现场准备时间为15分钟,讲授时间为15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等均按四舍五入法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如同一个岗位出现应试者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如笔试成绩相同,则按学历层次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如学历层次仍相同,则共同确定为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体检对象自动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时,不再递补体检对象。体检费用由个人缴纳。 体检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按有关规定进行。当考察对象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不再递补考察对象。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被聘用教师在示范区范围内中小学进行分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不服从分配、不按时到岗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及试用期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招聘信息发布 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网站(http://sfq.hebi.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指定的工作网站,有关招聘信息和相关事项均在该网站“通知公告”栏进行发布,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请各位考生务必注意并及时登录查询。此次招聘教师,不指定任何复习资料,不举办或委托举办任何辅导班。 八、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弄虚作假,在招聘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相关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本《简章》由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392—3358207 附件: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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