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2]79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及广西水利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操作细则的通知》(桂水人[2015]44号)精神,经自治区编办、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同意,自治区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广西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其中:管理岗位1名,工程技术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广西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局(中心)的前身是广西水利厅地方电力局、广西水利厅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局,成立于1985年,2013年2月自治区编委《关于自治区水利厅所属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意见的通知》(桂编[2013]90号)明确该局名称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中心,增挂广西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局的牌子,简称:广西水电发展局。属自治区水利厅管理的相当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0名。主要职能是负责水能资源及地方农村水电行业管理的具体事务性工作,负责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建设的具体实施工作,承担农村水电安全监管的具体事务性工作等。 二、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本次招聘面向全社会,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三、参加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五)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接受应聘报名: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四)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五)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规定要求需回避的; (六)其它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的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4人,其中管理岗位1名,专业技术岗位3名。具体要求如下: 注:年龄≤35,即从发布公告之日推算。 岗位 代码 | 岗位 类别 | 招聘岗 位名称 | 人数 | 专业 | 学历 | 年龄 (岁) | 工作 年限 | 其他资格 条件 | 01 | 管理岗位 | 文秘 | 1 | 劳动与社会保障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 ≤35 | 不限 |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 02 | 技术分类1 | 工程技术岗 | 3 |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发电厂及电力系统、 .报名所需材料 (1)应聘者在广西人才网、广西水利信息网下载、填写、打印专用《报名表》(见附件)一式二份,贴好近期免冠2寸彩照,并准备同底2寸彩照1张(照片背面写清姓名、报考岗位代码及名称),于报名时提交招聘单位。 (2)应聘者须提供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2.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人员名单,并将审查结果通知报名人员。 笔试,占总成绩的50% 考试时间:2017年7月中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分值满分为100分,时限120分钟。 试题委托专业机构命制、统一阅卷评分。统一阅卷评分后,3个工作日内在广西人才网、广西水利信息网上公布笔试成绩。 2.考核 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核人员。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进行考核,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 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因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考岗位人选缺额的,可按照应聘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4..体检:组织拟聘人员到自治区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录用的标准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中出现身体条件不合格者,按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 2.聘用: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经招聘单位研究同意,报主管部门审核,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审批,办理聘用相关手续,由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五、纪律说明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将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严格条件,严格标准,严格程序,加强协调,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联系方式 地址:广西南宁市建政路12号水利厅防汛大楼15楼,广西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局 联系人:张秀玲 联系电话:0771-2185056、0771-2185055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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