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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布尔津县2017年6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财政局财务工作人员工作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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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17 09:33: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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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政府同意,现按照客观、公正、公平、公开、注重品德、择优录用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政局财务工作人员4人。

一、招聘职位

招聘财政局财务工作人员4人。(具体详见《2017年布尔津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政局财务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职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具有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阿勒泰地区户籍;

(六)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40周岁及以下(即:1999年6月15日及以前出生,1977年6月15日及以后出生);

(七)报考人员学历应是经国家、省(区、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自治区(含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学历;

(八)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九)下列人员不在此次招考范围

1.有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有犯罪嫌疑未查清的;

2.因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处分期未满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主要有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15日--6月25日

2.报名地点:财政局304办公室

3.报名联系人:倪亮

4.联系电话:6526529

5.报名费: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报名费15元,笔试费40元,合计55元。面试费40元。

6.报名方法

采用现场报名,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通过登陆布尔津县政府网下载《2017年布尔津县财政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务人员报名表》,报名时携带报名表、毕业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6月26日18:00由县财政局、人社局共同负责。

(三)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试》30分,《相关专业基础知识》7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

2.笔试语种:考生全部使用汉语答卷。

3.准考证发放时间和地点:2017年6月27日,布尔津县人社局二楼人力资源服务大厅。

4.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2017年6月28日上午10:30-12:3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5.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公布

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于2017年6月29日在布尔津县政府网、财政局、人社局一楼大厅公布。

(四)面试

1.依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照招聘人数1:2的比例进入面试。若入围人员达不到1:2时,达不到比例人数按实际人数确定。

2.面试通知单领取时间及地点:2017年6月29日下午16:00,县人社局二楼人力资源服务大厅。

3.面试内容:结构化面试,采用汉语答题。

4.面试时间拟定于2017年6月30日上午;面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5.面试成绩于2017年7月1日在布尔津县政府网、财政局、人社局一楼大厅公布。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也并列,专业基础知识成绩高的进入下一个环节。

(六)体检

1.体检人员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

2.参加体检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由县招聘领导小组与财政部门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县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3.体检不合格本人申请复查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复查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录用。因体检不合格或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职位空缺时,在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4.体检时间拟定于:7月3日。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县财政局及人社局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可按该职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察。

(八)调剂

所有职位按照规定的程序确定人员后,若个别职位出现空缺,可视情况进行调剂。

(九)公示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布尔津县政府网、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公示栏进行为期3天公示。对群众举报有弄虚作假等不良行为的,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十)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培训考核合格的聘用人员,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每年一签,试用期两个月,在试用期间,经考核不合格或发现有违规、违纪及弄虚作假行为的,解除合同。每年度进行一次年度考核,考核结果报县人社局备案,考核合格者续签协议。合同期满未续聘的自行解除劳动合同。

2.被聘用人员自接到用人单位通知之日起3日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四、待遇

此次招聘的人员性质为编制外自聘,被聘用人员无国家正式干部职工身份,试用期间工资待遇按每人每月2500元发放,试用期满后,工资待遇参照事业单位人员待遇发放。

五、监督及其他要求

布尔津县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参与招聘工作的考官及工作人员,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以及报考人员,要按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监督电话:

中共布尔津县纪检委:0906-65277616532966

中共布尔津县委组织部:0906-6521274

六、相关事项

《招聘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等事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另行通知。

七、政策解释

(一)《招聘简章》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二)政策咨询电话

布尔津县财政局:0906-6526529

布尔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06-6528381

附件1:2017年布尔津县财政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务人员职位表

附件2:附件2:2017年布尔津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政局财务工作人员报名表

布尔津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政局财务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7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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