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教学工作需要,鹤峰一福建山香开招聘部分学科编外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额及条件 岗位 | | | | | | | | | | | 本科生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硕士研究生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具有高中 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提供考试合格证明)。 | | | | | | | | | | | | | | | | |
二、招聘基本要求 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能胜任聘用岗位工作,安心在鹤峰工作,身体健康。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全县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4、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2017年6月16日至2017年6月30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应聘者携带有关证件到县一中办公室报名(电话:0718-5283050) (二)报名所需材料: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同底小2寸彩照3张、应届毕业生所需证件由所在学校提供相关证明及毕业生推荐书。 (三)资格审查:请应聘人员带齐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于2017年7月1日上午12:00前到县一中办公室报到,进行资格审查,领取面试证。 四、招聘方式 (一)面试:2017年7月2日上午8:30在县一中进行面试。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由专家组现场评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低于70分(含70分)的不予录用。 (二)考核:面试结束后,专家组主考官组织全体考官依据编外岗位职数与应聘者面试成绩,提出录用建议,报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同意,体检合格者签约录用。 五、体检 鹤峰一中通知拟签订录用协议的对象到县中心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依次替补。 六、聘用程序及说明 (一)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及体检结果从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经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与县一中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编外聘用一年期满,根据相关规定组织考核,择优进编,考核不合格者解聘。 (二)聘用期间实行人事代理,聘用期工资按现行规定标准执行。 联系电话:鹤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王琼电话0718-5289886 鹤峰县第一高级中学 刘艳电话0718-5283050 2017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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